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会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会议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全面总结“十一五”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形势,部署推动信息化工作,大力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电视电话会议

  1.时间:拟定于8月26日上午9:00—12:00。

  2.地点:主会场设在交通运输部机关5楼报告厅,各地设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

  3.参加人员:

  (1)交通运输部机关主会场:李盛霖部长、翁孟勇副部长,徐光总工程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有关领导;交通运输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特邀咨询专家;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属在京各单位主要领导等(部机关会场参会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各地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大连海事大学,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主要领导和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持部门人员。(无视频点的京外部属单位请到当地设视频点单位参会)。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将视频连接到下一级单位,并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二)江苏南京现场会议

  1.时间:拟定于8月26日上午至8月27日上午(参加现场会议代表26日上午在南京会场同期参加电视电话会议。)

  2.地点:江苏省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陵四方城2号)。

  3.参加人员:高宏峰副部长,周海涛总工程师,刘功臣安全总监,戴东昌总规划师,有关部委特邀专家,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有关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行业共建院校、部机关各单位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南京会场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会议主要内容

  1.电视电话会议:李盛霖部长做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会议主报告;表彰“十一五”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项目;宣布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特邀咨询专家人员名单。

  2.现场会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建设方案总体思路介绍;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形势与展望介绍;我国信息安全形势与要求介绍;地方交通运输和企业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座谈讨论;高宏峰副部长做会议总结讲话。

  三、会议会务安排

  北京会场会务工作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承办。南京会场会务工作委托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请各单位参加北京部机关会场和江苏南京会场的会议代表,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3、4),并于2011年8月20日前分别传真至我司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会议期间交通、食宿费自理,届时南京会场会务组将安排接站。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

  窦德南 电话:025-52853103,传真:025-52853111

  手机:13951637006。

  何战海 电话:025-52853115,手机:13851691650。

  部科技司信息化管理处:

  电话:010-65292818,传真:010-65292808

  联系人:高翔 13810288592;姚育章 13811798124。

  四、电视电话会议技术保障要求

  (一)联调时间:8月25日上午9:00开始。

  (二)联调时,各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应服从部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指挥,逐项检查系统状况。系统调试完毕后,不得随意搬移设备或改变系统有关参数。

  (三)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分会场系统管理员应提前开始准备,并在会议期间坚守岗位,确保电话联络畅通,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故障。

  (四)系统调试和会议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曹光,联系电话:010-65292335,13910013958;李竞欣,13701216090;会议现场调试联系电话:010-65292541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抄送:部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规划师,部内有关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