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升政务服务中心规格
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重大事件发生后,一些政府部门总习惯于遮遮掩掩,这份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很明确。同时,以两办名义发布文件,也体现了中央打造‘阳光政府’的持续决心和战略考量。”

  “近年来,我国频发影响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不可否认,行政决策不公开、权力运行不透明等是导致这些事件的重要因素。这个文件选择这个时候颁布,是对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回应。”

  ——专家解读《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综合新华社电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这份文件2日一公布,即成为舆论的焦点。

  如何理解《意见》颁布实施的意义,与以往相比《意见》有哪些“亮点”,怎样确保《意见》落到实处?针对上述问题,记者3日对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了采访。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意见》将其定位成行政机构,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对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使用事业编制的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近年来,我国频发影响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不可否认,行政决策不公开、权力运行不透明等是导致这些事件的重要因素。这个文件选择这个时候颁布,是对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回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期待相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

  今年以来,在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温州“7·23”动车相撞事故、故宫瓷器损坏事故等一系列热点事件中,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质疑和批评不绝于耳。

  “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意见》中的这一表述,十分引人关注。

  “重大事件发生后,一些政府部门总习惯于遮遮掩掩,这份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很明确。同时,以两办名义发布文件,也体现了中央打造‘阳光政府’的持续决心和战略考量。”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说。

  “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写入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方式、手段、程序、流程,强调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必须公开,这些既是文件的‘亮点’,也是政务公开深化的必然要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推动政务公开需转变理念

  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在强调“深化政务公开”的同时,“加强政务服务”的内容在文件中被单独列出。

  对于“加强政务服务”,《意见》从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明确服务中心职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加强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这些内容虽然有的省(区、市)已经作出规定,但从全国层面来讲,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作出规定。”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指出。

  “公开透明、高效服务是政府运行的目标。目标能不能实现,落实才是根本。在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方面,我们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规定,但目前来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执行不到位。”竹立家分析说。

  “当前,微博等新媒体正在倒逼政府信息公开,但事后的被动解释,往往是越描越黑,不能让老百姓满意,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在转变理念、完善制度上下工夫,确保执行不走样。”汪玉凯建议说。

  受访专家指出,政务公开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和限制,公开与反公开将是一种长期较量,深化政务公开和强化政务服务也将是一个渐进过程。在强化政策规定执行力的同时,更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最终确保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