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规划”
来源:通信信息报 更新时间:2014-05-30

 编者按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规划了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思路,信息化建设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并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服务现代化建设全局,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本期《专题报道》重点针对关系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的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中的企业主体地位、信息化发展中如何协调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关系、加快农村信息化发展脚步等问题进行分析,力图为读者解读我国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以及信息化建设亟须解决的问题。

  创新能力抢占核心技术 市场机制促信息化发展

  11月3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重新强调并深化了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要求要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促进信息化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抢占核心技术制高点,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国力、国需的发展道路。

  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为重点带动信息化发展

  信息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日用品”,最快地获取信息成为市场竞争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与企业的共同进步,因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五次会议都一再强调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在带动信息化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2004年,我国电子商务的营业额达到约4800亿人民币,而2005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预测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有望突破6000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改变着企业传统的营销模式,加快企业从规模型向规模效益型转变。

  数字城市、数字政府、数字民政、数字环境……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带来政府职能、公务员工作方式、工作习惯的转变。以电子政务为平台,政府为人们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建立创新机制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提高创新能力抢占核心技术制高点,创建信息强国

  企业是信息化建设的真正实践者,既是国家经济实力和国家信息化的基础和支柱,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神舟六号”的成功极大地鼓舞了我国科技人员的自主创新精神,掌握核心技术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与前四届会议相比,对创新能力的重视有了一个新的要求,即重视原始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自主创新的TD-SCDMA是我国通信人在创新方面的重大进步,使我国拥有了一项国际电联承认的自主知识标准的通信技术,这将是我国从通信大国向通信强国迈进的重要环节。作为中国提出的3G标准,大唐电信自主研发、具备技术先进性的TD-SCDMA具有独特竞争优势,成为我国3G发展的标志。

  只有掌握核心技术,我国的通信产业才能不再走“市场换技术”的发展道路,才能真正在世界通信舞台上拥有更强的“话语权”。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掌握核心技术,这将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新标准。只有建立创新机制,调动企业的创新精神才能抢占核心技术制高点,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促进信息化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因此企业理应成为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和第五次会议都提出“以企业为主体”。企业是信息建设的实践者,必须真正树立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真正做到“以企业为主体”。 以企业为主体,带动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是发挥社会信息资源、创新信息技术的关键。

  目前,亟须以企业为主体推进IPTV的发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业务创新。IPTV集电信、广电、互联网的信息资源于一身,能够提供基于宽带网络的互动式音频、视频及通信等综合信息应用。基于此,IPTV的发展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打破行业间的利益纷争,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利用率。

  国家信息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主体,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只有“无形的手”与“有形的手”加强合作形成互补,信息化才能协调健康发展。

  总之,贯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的精神,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提升创新能力抢占核心技术,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打造我国核心竞争力,这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