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理念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针对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也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并要求我们以科学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的科学化,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灵魂,也是科学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动力。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思路,使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方法更加科学、成效更加明显。
  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保障工作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思路,坚持围绕科学发展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科学理清服务保障思路、确定服务保障任务、制定服务保障措施。要加强对中心和大局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把握,找准切入点,提高融入度,增强保障力。要深入扎实推进“政令保畅工程”,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科学确定服务保障项目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要工作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做到提前介入、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保障“十二五”规划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大局的机制制度,积极探索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健全监督检查任务确定、问题磋商、检查结果反馈与运用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强制力和有效性。
  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本宗旨是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效果。我们要把胡锦涛总书记、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维护群众利益职责的基本遵循,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思路,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围绕着力改善民生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反腐倡廉。要把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切入点,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工程”,探索创新弘扬优良作风、解决不良风气的有效方法,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要深入扎实推进“纠风护民工程”,注重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实行纠风护民工作专项推进,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不正之风的防治规律,进一步创新纠风工作载体,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要正确把握执纪办案的政策界限,既要严肃惩处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又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到处理人与教育挽救人相结合、监督干部与信任激励干部相结合,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进一步强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上狠下工夫。要坚持抓紧治标与着力治本相结合,既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腐败现象的遏制度和群众对惩治腐败的满意度,又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根本上防治腐败。要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与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相结合,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充分发挥惩治的警示、诫勉、震慑效应,又注意从中发现、总结研判腐败问题衍生变化的趋势和规律,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针对性,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要坚持堵塞漏洞与教育疏导相结合,既认真查找堵塞监督管理中的缺陷和漏洞,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机制,又注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进一步强化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理念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我们要充分认清所处的时代、所肩负的使命和所面临的环境,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加强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规律、创新项目、创新途径的研究,积极探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领域内容、方式方法创新的有效措施,不断创新推动工作落实的载体和手段。要注重运用民主的手段防治腐败,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种公开的防腐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严肃纠正惩处违反践踏民主的行为;注重运用改革的手段防治腐败,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把防治腐败工作寓于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度之中,努力以改革的推动力增大对腐败问题的防治力;注重运用经济的手段防治腐败,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党员干部行为取向的调整作用和对腐败问题的防范作用;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的手段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注重运用科技的手段防治腐败,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电子监察,把制度规定固化为计算机流程,积极探索“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提高科技防腐的综合效果。
  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注重建设的理念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其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方式方法的最优化,实现反腐倡廉效果的最大化;其内在机理是适应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要求,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根本上解决滋生腐败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持续性、建设性、系统性的机制。我们要强化统筹兼顾、注重建设的理念思路,坚持通盘考虑、多方融入、协调推进,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体现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要坚持统筹谋划和分步实施相统一,既要按照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从全局上、整体上把握和谋划反腐倡廉工作,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又要坚持当前工作与长远任务相统一、宏观战略与微观战术相结合,做到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为反腐倡廉长远建设夯实基础。要坚持总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既要科学摆布、调配力量,着力抓好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又要集中抓好牵动全局的重点工作突破,通过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全面落实。要坚持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相统一,既要寓监督检查于工作指导协调之中,及时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又要寓指导协调于监督检查之中,通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指导协调,促进工作落实。要科学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坚持以建设性的理念、举措、方法抓好各项工作,发挥长效作用,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的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