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许云昭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湖南省作为中央纪委确定的全国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省,必须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断,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着力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教育是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关键所在,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有效预防腐败,应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为重点,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应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科学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抓好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解决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问题、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途径。有效预防腐败,应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构建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健全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注重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的完善;既重视实体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执行和落实中央出台的法规制度,又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法规制度,做到上下衔接、相互补充,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加强对人、事、权的监督。防患于未然,监督是关键。只有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才能提高监督的权威性,有效预防腐败。为加强对人、事、权的监督,湖南省着力探索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措施和办法,继续抓好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的执行落实,做到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重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并末位表态,制约和监督党政正职行使权力;着力探索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全面加强对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金融机构重点部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大力加强对工程建设市场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监督。

  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有效预防腐败,应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为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为起点,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开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相关改革。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形成诚实守信、崇尚廉洁的道德文化,有利于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规范,有利于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应继续抓好“三库一网一平台”建设,即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市场监管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人口信息为重点的“公民信息数据库”、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湖南信用网”、以电子政务为纽带的“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促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加快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预防商业贿赂等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构建和完善廉政评价和腐败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廉政考核和评价,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构建廉政评价机制。同时,增强主动预防、提前预防的意识,建立腐败预警机制,构建反映廉政状况的指标体系。深入腐败高风险的领域和部位,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方式、信息技术手段,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切实增强预防腐败能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作者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