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0〕28号 2010年3月2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十一五”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要求,结合我省现代化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需要,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以服务为宗旨、以应用为关键、以创新为动力、以安全为保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作用。
电子政务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按照总体规划和统一标准,协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需求为导向,选择优先支持业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二)整合资源,深化应用。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加快已有网络资源整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
(三)强化服务,方便公众。以服务为宗旨,坚持电子政务建设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与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
(四)着眼发展,保障安全。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综合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安全。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到“十一五”末,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以及“中国江苏”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综合应急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并联审批平台、“大通关”信息平台等基础平台和重点应用系统;基本建立政务信息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重点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初步形成;管理体制、法规制度、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地区间、部门间、城乡间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趋向协调发展,统一、协调、高效、安全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初步形成,电子政务推进管理创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等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1. 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为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服务的能力。发挥政府门户网站龙头作用,加强对各部门网站服务内容的整合。拓展互动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一站式”服务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办理。整合内网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统一的内网网站平台,大力推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服务方式。按照“平台统一、内容共建”原则,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网站,已建成的分批并入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建设,网站名称(域名)不变、版权不变、维护主体不变。
2. 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要求,构建和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省、市、县三级城域网和省到市、市到县三级广域网),苏南各县(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县(市)要延伸到乡镇,互联互通各地、各部门办公网络,与中央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对接,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网络服务。探索利用加密技术和设备,实现政务内、外网共用一条信道,提高基础网络平台利用效率。政务内网原则上不建设县级城域网。各地、各部门不再重新铺设独立线路和组成通信传输骨干网,已建纵向网络要逐步整合到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3.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以内网门户为基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生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跨地区、跨部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各地、各部门信息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基本实现部门间和各级政府间信息的顺畅汇聚和传递,为在线实时信息交换、业务协同、公共服务、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
4. 推进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各专业部门的专项应急指挥设施和资源,建立健全固定、机动、现场三大互联互通、灵敏快捷的指挥系统和信息平台,并与部队、武警等指挥设施实行应急联动,为省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及时、可靠、多手段、不间断应急处置指挥提供有力保证。各地、各部门的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要与省应急指挥中心三类应急信息平台对接,形成以省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以省级和市级应急指挥平台为节点的全省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5. 推进信用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省市两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联网互通,逐步把信息归集和使用范围扩大到市、县(市)。提高归集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充实数据内容,加强数据分析,保障信息交换,完善联动监管。各市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技术规范、数据标准等要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衔接,确保能与省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6. 推进网上协同办公业务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81号)要求,制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改进公文处理方式,完善公文办理制度,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跨地区、跨部门无纸化办公。重点业务部门要加强系统功能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应用服务水平。加强部门间协同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梳理工作,依托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为降低信息采集成本,实现协同办公,发挥电子政务综合效益创造条件。继续开展网上协同办公业务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7. 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全面实施“金农”工程,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应用系统建设,强化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江苏农业网、江苏农业商务网和地方特色农业网服务水平。加强“四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村镇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强化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延伸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加快传统农业改造步伐。
8.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人口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和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部门重点业务系统和跨部门重点应用系统为重点,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基础数据库实行物理上分别建设,逻辑上统一管理。各基础数据项的责任部门在建设和应用过程中,要按照“一数一源多用”原则,不断丰富基础信息资源,保证数据项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依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和基础数据库,按照条块结合、纵横联合的原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序采集、更新和应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在同级政府各部门间的横向交换、共享和公开,以及政务信息资源的纵向传输,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的信息需求。
9. 推进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保障发展的要求,以密码技术为基础,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分级建设与管理网络信任体系;统一规划电子政务应急响应与容灾备份体系,建设省、市两级灾难备份中心,形成互为备份的信息保障系统。加强网络保密技术检查、组织管理、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政务网络安全管理中心,实时监控网络运行状况,保障关键网络和重要应用的安全。省信息办、省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保密、密码管理等部门精心研究电子政务内网安全平台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数字证书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推行电子政务,是国家信息化的重点任务,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健全标准、加强管理,突出抓好深化应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资源整合等工作。继续抓好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水平。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引导,保证全省电子政务建设与信息化发展相协调,促进统一高效的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的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作为我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规划制定、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做好“中国江苏”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赋予我省的内容保障工作,以及全省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和跨地区、跨部门重点应用项目的推进、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地也要进一步理顺电子政务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三)落实资金,完善机制。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分别负担。对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电子政务工程,各级政府在计划安排、申报立项、资金筹措、监督管理等方面实行归口管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按照《江苏省省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省级电子政务建设实行扎口管理。要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四)防管并举,确保安全。正确处理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格上网发布信息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按照保核心、保重点的要求,做到定密规范化、涉密系统最小化,该保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方针,在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保障基础网络和重要系统的安全。重视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相应等级的安全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