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近园路9号
招标编号:TC11N52E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辰昊 传真:62108043电话:62108147
电子信箱:cntc508@sina.com ;
采购内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 。
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任务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148.33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如邮购、另加100邮递费;邮购时,请按下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EMS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8月12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8室
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1年8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澄清结果,以文字传真方式通知各个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9月 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 9月1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020004961920036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