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8月16日电 山西省吕梁市以“规范执法,促进和谐”为总要求,树立“执法为民”和“依法行政”意识,吕梁市公安局从九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高执法水平。
落实三个必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全市两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必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全面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训练机制。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把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培训规划和年终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自觉性。引进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系统,为每位民警征订了专门的学习资料。
多项制度促进执法体系的建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市公安机关制定完善了多项执法制度,涵盖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岗位职责、执法场所、执法监督等多方面。市局制定了40余万字的《吕梁市公安局执法管理规范汇编》系列丛书对所有执法岗位的职责标准、工作标准、技能标准进行规范。全市各县级公安机关也分别规范了重要执法环节的执法流程和标准,并逐步完善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台帐、案卷、法律文书、涉案财物和证据的管理标准。
“四统一”改造执法场所。全市公安机关将执法场所建设和改造工作作为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办案用房优先、科学规划、突出功能、突出安全、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局机关、交警队和城市派出所为重点,全面实施改造工程。各县级公安机关积极行动,其中岚县、兴县、方山、柳林、中阳、交口、汾阳等地根据各派出所的实际情况,由各县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施工,全面推进。岚县、柳林、中阳公安局的局机关执法场所已基本完成改造,方山、兴县公安局对局机关改造进行了专门的设计,交口、汾阳因新建办公大楼已将局机关执法场所改造列入设计。其中交城县公安局计划利用原来的看守所进行改造,成立独立的办案中心,方便局机关和城区周边派出所共享资源,共同使用。柳林、中阳、交口、离石等地的城区派出所基本改造完成。
“一案一考”增强执法监督力度。按照《山西省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暂行)》,公开选拔、配备专兼职法制员346名,并积极开展法制员专项培训,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法制部门的审核把关职责,强化日常执法质量考评,推行案件实时考评、一案一考评。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市局连续两年认真开展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326件,整治执法突出问题12项,建立健全执法奖惩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完善了制度建设。市局法制处根据省厅关于在法制部门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2010年1月至今年4月底办理的涉及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案件进行逐案登记,通过对1175起案件的统计汇总,明确了每件案件的保证金金额和保证金状态,及时发现本单位在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全市公安机关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实行“阳光警务”,提高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应用执法信息化规范网上办案。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基本实现全部案件网上办理,孝义等部分县级公安局通过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现有85个派出所实现了讯问、询问等执法活动的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设备与监督部门联网,实现监督部门在后台的实时监督。全市正在积极推进现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通过加强配置、制度规范、强化管理等一系列手段确保现场执法记录仪应用到位。
建立案件调处机制化解社会。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全市公安机关在继续完善引深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般治安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大力推进一般治安案件调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一般治安案件调解制度,治安案件调解率基本可以达到20%。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是当前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一项创新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合研究,探索建立具有本市特色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
清理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审批更加透明。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全局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精神相统一,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一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吕梁市公安局及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的双清工作。全局共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65个,其中继续有效20个、失效(废止45个)。
吕梁市公安局对市政府确认的公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在全局所有对外服务窗口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和需提交的材料等进行公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吕梁市公安局力求做到行政许可依法设定,许可管理公开透明,行使行政职能便民高效,努力规范审批行为。在加强对被行政许可人的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又加大窗口建设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增强集中审批功能、便民服务功能和监督管理功能,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突出抓好高效和廉政。进一步转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做到主动服务、延伸服务、优质服务。
强化执法责任制,突出问题落实到人。2011年,他们以全面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总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严密工作规范、强化执法管理、严格执法考评和加强内部监督等方面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如:在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值日民警“首问负责制”,负责接受咨询,受理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市局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规范》,从民警日常工作到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实行执法质量考评,重大问题一票否决。为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1年以来,吕梁市公安局建立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对全市公安机关和所属执法部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和行政管理等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并实行 “一票否决”制度。市公安机关在完善考评模式,扩展考评对象、内容和范围,丰富考评手段,突出考评重点,狠抓问题整改,健全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评功效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目前,执法质量考评已经逐渐成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有效方式。自执法质量考评开展以来,考评优秀和达标单位比率逐年上升,执法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高。(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