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服务
来源:如皋动态 更新时间:2012-04-14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意见》要求  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服务 

  
  ●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政府决策和执行透明度,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室)和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本报讯(记者杨立霞)近日,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全文如下: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及三级便民网络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保障公众民主权利、服务人民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现就我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高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工作重点
  1、增强政府决策和执行透明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行政策执行“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向社会公开。开展政策执行中的政民互动,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制度和工作机制,动态公开社会各方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反应,根据民意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内容,体现科学决策。
  2、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继续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拓宽覆盖范围,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一卡通”系统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功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市级机关部门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所有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100%网上实时办理。建设覆盖全市各镇(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体系,实现镇(区)行政事项和服务网上实时办理。
  3、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在公开全市各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银色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同时,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4、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工作计划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健全财政公开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社会公众便捷地获取及时、正确的政务信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5、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全程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项目用地管理、招投标活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二是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信息化平台,实施项目建设的全程监控。
  6、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适应基层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服务群众为主线,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增强基层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衔接配套制度,实现乡镇政务公开事项延伸到村,与村务同步公开,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效联动,相辅相成。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将政务公开的终端延伸到社区(村)、家庭和个人。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重点抓好群众关注的教育、住房等热点问题的公开,推进办事公开。不断完善听证、公示、咨询等制度,提高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7、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事项的内部公开力度,实现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平、公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
  8、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和舆情导控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新闻即时发布机制,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对外发布全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健全完善全市舆情导控工作机制,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9、构建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加强“中国·如皋”政府网站群的建设,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部门和镇(区)政务公开的效率。二是推动报纸、广播、电视建立公开专栏,不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和镇(区)、村居(社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拓展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数字电视频道、户外电子播报系统、政务公开微博等新媒体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普及性、便民性和时效性。
  1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
  11、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进入服务中心办理的,须经市政府批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应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中心的窗口部门行使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经市政府同意设立的各行政服务分中心,一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应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规范服务运行,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合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12、进一步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室)建设。坚持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镇(区、街道)要在政府(办事处)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有线电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并逐步拓宽服务范围。各村居(社区)要依托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室,在做到六个一(即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个值班人员、一套管理制度、一本服务台帐)的基础上,建立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向村(居)民公开服务承诺,为村(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免费待办服务。市经济环境监测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使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
  13、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平台。一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构建市网上服务大厅,建立网上“一站式”服务系统。以“中国·如皋”网站群为载体,优选、整合全市各级政府机构实用、常用的网上便民服务资源,以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为核心,开展网上办事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将就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医疗、人口计生、户籍治安等公共服务纳入其中,为全市村(居)民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三是为公共资源交易搭建平台。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14、整合信息化政务服务资源。一是整合全市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形成市-镇(部门)-村三级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实现网络资源统筹规划、全面共享,保障全市各部门、各类系统在网上安全、通畅运行。二是服务中心为主线,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整合,推动不同部门和服务中心(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整合电子政务硬件资源,建设市电子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利用,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财政、编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16、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中心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使之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17、加强培训和宣传。通过举办培训会、专题讲座、业务交流会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思想认识,提升综合素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板报、工作简报等形式,展示我市在打造“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方面的新举措、新亮点,为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8、加强监督考核。各镇(区)、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健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