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一级专网远程高清视频审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08-19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招标人)的委托,对“人民法院一级专网远程高清视频审判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人民法院一级专网远程高清视频审判系统升级改造

二、招标编号

0714-EMTC-4351

三、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一级专网远程高清视频审判系统升级改造

中庭审现场环境建设——对现有项目内容:1、办公一区内控制机房升级改造;

2、本端办公一区内3个法庭相关设备升级改造;

关设备3、办公二区控制机房改造。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80 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项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会计制度;其他说明:其他说明:1、投标人必须自行独立投标,不允许联合投标;

          2、投标人必须独立承包全部招标内容,不允许分包;

          3、如有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软、硬件)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需要中标人进行深化设计;

6、签署合同时,招标人保留在中标价±20%范围内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对合格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如有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软、硬件)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7、投标人须具有承接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的案例;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0、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任何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否则被视为投标无效或投标文件被拒绝。

12、投标人必须自行独立投标,不允许联合投标;投标人必须独立承包全部招标内容,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取得

1、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从 2011年 8 月 22 日至 9 月 13 日 每天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北京时间)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8室,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购买招标文件,每套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购买人应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①申请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

②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书(原件);

③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9 月14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 年 9 月14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1~3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王潇锐、郭红、王璐          

电        话:__010-68296262、010-68296431_ 

传        真:__010-68219596                

电 子  函 件:__wangxr@ceiec.com.cn_______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0016610809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