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行政管理系统整合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08-22

 一、招标编号:0706-11410008N047

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行政管理系统整合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括整合和拓展,整合是对综合办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四个行政管理子系统从用户权限、界面、数据、功能四个方面进行整合;拓展是根据行政管理业务的创新需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机构人员库。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金税三期工程行政管理系统的开发、测试、试运行、推广实施、培训、售后服务等。

四、中标原则

本项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中标,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拟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的软件开发商为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2、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等管理规定);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质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只有递交资格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 年9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孟瑶、陈轶

电    话:010-63349323、63349368

传    真:010-63373679

收款单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800100148208094001

采购人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联 系 人:兰萌萌、张建设

电    话:010-6396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