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志安 白吉日木图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税务系统在信息化建设领域不断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我国国税系统四级广域网己全部联通,省级地税局己全部与总局联网,硬件配备初具规模,税务信息系统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之一。这一方面为金税三期工程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也使得金税三期工程的规划与建设不得不认真考虑、慎重对待这个既有的现实基础。
多年来税收信息化建设所形成的各种有形的与无形的积累,具体可以分为人力、硬件与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与数据资源以及外部资源。对这几类资源应当分别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安排。
一、完善人力、硬件和基础设施的管理机制
金税三期工程将为我国税务系统建立起一个基于数据大集中的现代化工作平台,然而,无论这个平台的技术有多么先进,它始终需要人的管理和维护,甚至可能由于技术含量的提高而对系统的管理与运维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未来投入使用的金税三期工程的运行效率首先取决于我们能否建立起一套完善、高效的科技人员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现有全国税务系统的两万余名信息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织机构及岗位是业务开展的保障,随着大集中的完成,业务必然出现扁平化的趋势,从而组织方面也应该进行扁平化的改组,岗责体系也应该明晰化,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以实现组织管理结构的扁平化为主要目标的机构重组可以减少税务管理的纵向层次,拓展管理的横向宽度,从而增强税务机关的应变能力,使税务机关对外界的反应时间最短,对纳税人的反应效果最佳。在金税三期工程的运维框架下,各级科技人员的工作重心均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实际上是对原有的工作职能进行重新分配,各级信息中心的规模和职能要求也会发生改变。首先,与税务大集中相适应的也将是人员的集中管理。这一点在我国银行系统的数据大集中进程中得以充分实现,总行(部)均重点考虑了总部数据处理中心的组织架构重建和各地人员的选调等问题。其次,总局、省级信息中心人员侧重于总体规划、系统开发和运行管理,其余各级的科技人员则侧重于运行维护、新业务需求的提出等工作。因此,各级科技人员需要根据各自所处的位置进行重新定位。在这种情况下,要注意保护各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地市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关键在于帮助他们进行角色转换,并提供多种职业定位以供选择:比如其中部分优秀技术骨干可以继续进行地方性、个性化系统开发;而另一部分人则可以把精力集中于各类系统运行保障工作;还有一部分人可以利用自身原有技术优势,转移到其他业务领域。再次,进一步加大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和深度利用将成为税务系统各级从事信息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也是诸多信息管理人员转型的主要方向之一。
除了一支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的科技人员队伍以外,多年来税务信息化建设还积累下了大量的硬件和基础设施资源。据统计,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国税务系统共装备中、小型计算机2,124台,PC服务器35,895台,PC机971,331台,存储设备总容量已达6,595TB;网络设备方面,装备路由器23,177台,交换机62,879台,广域网联通节点27,947个;省级机房面积已达50,928m2。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一批硬件设备和基础设施资源,就成为金税三期工程规划中必须要认真考虑和妥善解决的重要问题。
然而,由于这些设备服役年限长短不一,型号和性能驳杂,配置和归属分散,并且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仍然还将在所属部门承载各项应用系统的运行,无法纳入金税三期工程进行集中、统一的重新配置。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对于上述硬件和基础设施资源,可采取如下机制确保其在金税三期工程中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总局将未来统一部署的各应用系统所需的各类硬件和基础设施的有关指标要求下发各省局,由省局自行评估现有硬件和基础设施的缺口,并在省内自行调配。对于省局确认可满足需要用于金税三期工程的设备,总局可将预定用于购买该设备的部分费用转为其运维费用,并集中支付给对应厂商,从而解决省级局的后顾之忧。
其次,对于不能满足统一部署的应用系统性能要求,但性能较好,技术状态较为稳定的设备,可以在设计和建设各项应用系统的灾备系统时考虑予以充分利用。
第三,金税三期工程展开后,业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还需要大量的相关设备用于搭建培训、测试的模拟环境,建议总局考虑在基本保证模拟操作效果前提下,在各类应用系统基础上,开发一些降低技术平台要求的“入门版”的初级培训平台配发各地,使之能够运行于大量的现有设备环境下,让各地建立专用的初级培训平台,在降低培训成本的同时,也可减少由于大量初级培训可能对生产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各地在核心应用系统外围开展的各种应用也还可以继续利用原有设备和基础设施。
二、对现有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的扬弃
据统计,目前仅总局下发各地的应用系统就达三十多种,各地自行开发、采购的应用系统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配备给税务系统使用的应用软件则难以计数。大量应用系统在给税收业务工作带来信息化便利的同时,在客观上也或多或少地造成了本应规范、统一的税收业务被许多应用系统割裂、分解的局面。正因如此,金税三期工程的初衷之一,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整合、规范和统一这些应用系统,从而真正规范税收业务流程和标准,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并减轻税务工作的负担。
然而,对于这些应用系统,未来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不论是取而代之还是兼容并蓄,都必须慎重对待这样一个客观现实,即:尽管存在着种种问题,不少应用系统经过长期的磨合,逐渐在一些税收业务中的某些环节取代了人工工作,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工作习惯甚至业务流程,并在与纳税人或其它部门交互的环节建立了某些业务标准或规则,从而使得相应的业务对它们产生了路径依赖。
更为严重的是:本应以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客观描述税收工作情况的税收数据,也在这些系统长期的各自为战的应用中被按照不同的标准、规则和组织形式被分割得支离破碎,欲还其本来面目谈何容易?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在数据标准方面,应尽快制定金税三期数据标准体系,并下发各地,使各地在过渡阶段早作准备。其中,对于核心系统中必须要规范的数据,列为核心规范;对于核心系统不作规范要求的数据,也应制定参考标准,以备未来进一步的系统整合之需。
其次,在技术标准方面,应制定下发金税三期技术标准体系,描述核心系统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体系。
第三,在业务标准方面,还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详细制定各类业务规范,形成业务标准体系。
第四,在数据、技术和业务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就可以讨论原有各类应用系统的扬弃问题了:对于在应用上与核心系统重叠的应用系统,当然要由核心系统取代;对于应用领域在核心系统之外的应用系统,如果可以通过改造其数据结构、技术架构和业务流程而接入核心系统,并且改造成本不高的,应可保留,反之则须淘汰。
第五,未来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统一对外门户,应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尽量涵盖现有应用系统的相关功能,并予以整合优化,以确保业务的平稳运行,并避免由于新旧系统的交替给纳税人以及其它部门造成不便。
三、充分利用外部资源
在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各行各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日渐频繁和深入,即使对于区域或部门而言,“小而全”的发展模式早已被实践证明是不可取的。事实上,在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中,各级税务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学术机构、产业界建立了密切的、多层次的、深入的业务合作关系,如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税收理论的研究与应用、技术服务的外包等等,为税收事业的迅速发展贡献良多,是税务系统一笔宝贵的外部资源。
金税三期作为我国规模空前的部门信息化建设系统工程,它所必须的许多专业资源并不为税务系统所独有,甚至也不是税务系统自身的优势所在,例如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信息技术、数据分析技术等等,从而更有必要在金税三期工程的规划与实施中,进一步深入拓展与上述外部资源的合作空间。
在与其它政府部门合作方面,我们认为,在宏观视角上,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应该而且也必然是整个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部门之间从偶尔的信息交换发展到数据共享,并进一步向业务联动的目标迈进是政府信息化的必然趋势。因此,在金税三期工程的规划与建设中,充分与其它部门合作,共同围绕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开展一些前瞻性的探索,并在条件成熟时付诸实践是十分必要的。
学术机构能够为金税三期提供的理论支持和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从信息系统发展战略到具体的信息技术细节;从税收制度的理论研究到税收征管模式的演进;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到微观的纳税评估模型及方法;等等。与此同时,学术机构既能为金税三期工程的规划与建设提供专业的咨询,又能为之培养所需的人才,还能利用自身的科研开发资源,高效率地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可用的产品,并能以其独特的教研环境为某些理论的应用搭建起模拟环境。
在与产业界合作的方面,除了采购设备、软件、网络服务等传统合作领域外,工程总体架构的咨询服务、部分方案的设计已经成为金税三期的亮点,一些技术设备的运维服务甚至服务业务的外包也正在成为未来可能的选择,从而可以成为金税三期工程可以考虑的方向。
参考文献: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编制2009年《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一览表》
作者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