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近年来一直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提高政府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自治区主要领导曾多次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做过重要指示。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在提高服务功能上取得了新成效
政务公开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阳光政务,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和获取政府信息的基础。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以组建政务服务中心为抓手,不断加大对政务公开设施建设的力度,为优化发展环境、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是加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力度。2002年我区首个地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在银川市建立;2008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全区县级以上政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区的27个市县(区)有24个政务服务中心均已建成投入运行。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十分重视政务服务“窗口”、政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活页式公告展板等政务公开设施的建设。自治区政府、银川市政府以及大部分市、县政府,在本级档案馆和图书馆中建立了供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场所,添置了公开政府信息的设施。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力度。我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均建立了本机关的门户网站,经多次改版完善,公开形式更加规范,公开内容日益丰富。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全区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资源,完善服务功能,建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四级网络”建设,加快全区27个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平台的统一建设,形成统一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整体发布的管理机制,实现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联通、应用联通、流程联通、数据联通”,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二、抓好服务“窗口”建设,在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了新成效
顺畅的工作机制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各自实际,在抓好服务窗口建设上下功夫,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首先,在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上下功夫。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以自治区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均加挂了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完善了工作职责,调整、选派了窗口工作人员,加强了窗口力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以授权书的形式,对窗口首席代表统一授权,明确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印章使用权。目前,自治区各部门具有审批职能的29个窗口单位全部实现了首席代表与审批办主任一肩挑。在此基础上,结合自治区政府第六次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窗口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如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31家窗口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79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优化,有673项事项压缩了办理时限,占进驻事项的85%,压缩时限10346个工作日,减少办事环节242个,取消申报资料105项,有48项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取消收费项目36项。自治区经信委、公安厅、国土厅、农牧厅、工商局等窗口积极建设“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文化厅窗口利用周末深入各市县现场勘查,缩短办理时限;自治区公安厅窗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每天延长发放时间1小时;自治区质监局开展限时服务,推行“分钟办结”。2009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426万件,办结415万件,办结率974%,日均受理1710件,较上年增加1倍,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间平均缩短9个工作日。
其次,在挖掘窗口服务潜能上下功夫。各级行政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发挥、延伸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作用,强化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各级行政机关在深化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超前服务等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在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厅长接待日、处长接待日、窗口督查员等制度。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科技厅、人社厅、物价局实行了厅长接待日制度。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等单位开展上门服务。自治区商务厅等七家单位对外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制度。自治区档案局文件利用服务中心,收集整理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区直90多家单位自1996年以来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及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方便群众查阅,共接待利用者546人次,提供档案、文件查阅4246件,为利用者复印档案、文件1981页。工商局企业档案服务中心接待查询649人次,查询档案567卷。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值班,增加服务项目,接待群众1960多人次,在便民服务方面取得了实效。
第三,在创新窗口服务方式上下功夫。一是创新网上审批和四级政务服务网络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效能建设要求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的实际,我区在自治区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银川市、金凤区开展了网上审批和四级政务服务网络试点,其中,金凤区试点工作延伸到7个乡(镇、街道)、10个行政村(社区)。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为实现全区性的“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审批模式奠定了基础。二是创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方便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确定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挂“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牌子。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把进驻窗口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与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中心自身建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取得了新成效
抓好自身建设是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保证。我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坚持把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监督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我们制定并完善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法律咨询服务制度》等30余项工作制度,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监督检查以及考核奖惩等方面都作了全面的规定。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组织起草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现已报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认真做好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工作,深入全区20多个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调研,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六统一”,即统一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运行模式、统一管理模式、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标识,并加强对“六统一”落实的督导检查。完成了“三级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区市、县、乡“四级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五级服务平台”,构筑互相贯通、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监察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监察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和行政复议受理、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窗口,选调了6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设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主任和首席代表各一人,对各窗口办理的行政执法事项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各窗口办理行政事项的投诉。区政府服务中心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从社会各界聘任了5名政务服务监督员,加强对中心服务工作的评议考核,形成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