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个别人利用虚假身份资料、虚假购房资料套取套贷,特别是防止个人信用不良对贷款资金造成的潜在风险,该中心在每一笔业务办理过程中,都通过与公安部门、产权部门和人民银行等单位联网,对职工的身份信息、购房情况、个人信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保证 “三个一致”:在身份信息核对上,业务操作界面明确身份信息审核标准及要求,根据经办人员录入的职工身份资料信息,系统自动判断是否与公安部门联网信息一致;在住房购置核对上,业务操作界面明确住房购置情况审核标准及要求,根据经办人员录入的职工房屋交易及产权信息,系统自动判断是否与房管部门房屋交易及产权信息一致;在个人信用核对上,业务操作界面明确个人信用审核标准及要求,根据经办人员录入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自动判断是否与银行初审信息一致,审核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控制贷前风险,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个人信用变化情况实行针对性的催收措施,控制贷后风险。
截至2011年7月,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孙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