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房山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房山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
为进一步贯彻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务公开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北京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以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政府及各部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开展情况,对本区政府各部门履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以及其他服务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取消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项目,实现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各部门审批流程的全面梳理,精简审批环节,再造业务流程。积极开展标准化审批,做到流程精简、明晰和高效。
(三)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全面梳理跨部门并联审批事项,根据事项类别,明确牵头责任部门。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提高并联办理率。
(四)推进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推进部门审批职能的有效整合,在有条件的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试点工作,探索“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服务、一套制度保障”的行政审批新模式。
二、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一)按照“三化两区”发展战略,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步伐,加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政务公开力度,在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质量监管、建设实施等方面,主动征求相关意见,主动向群众和媒体公开建设进度等信息。对“五大功能区”建设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快速落地开展专项立项监察,确保工程建设合法有序进行。
(二)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公开力度,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时间地点、审批进展情况等内容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认真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对保障性住房的审核配售、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立项监察,促进住房保障工作按照时限和进度要求完成。
(三)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运用廉洁奥运经验,加强对城南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凡是列入到城南行动计划的政府有关工作,都要建立公开公示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新闻发布、座谈听证、通告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积极调整城乡结构,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快东羊庄重点村城乡一体化步伐,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及时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
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围绕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公开的原则和程序、群众参与的方式和方法,制定并完善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并在相关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扩大权力公开透明领域。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特别是人、财、物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以及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防止权力滥用、谋取非法利益主要问题,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三)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公开裁量幅度与实施办法。抓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权力行使的动态公开,探索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结果公开。
(四)全面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不断深化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指南等传统政务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社会听证、新闻发布、网络公开、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不断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保障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一)完善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入驻窗口的监督,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通过落实窗口授权、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措施,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窗口办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部门和事项入驻率建议改成: “入住率” 错别字系统标注,加大并联办理和联合办理工作力度,实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办事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形成系统综合、功能齐全、立体交互的为民服务实体场所。
(二)深化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办理,文化教育、司法援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服务职能要纳入各乡镇(街道)的全程办和服务大厅,最大限度地增强基层的办事能力和服务能力,全方位发挥政府职能。
(三)加强对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及各级服务大厅(窗口)、全程办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和效能评估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并联办理、联合办理、现场办结率、网上审批率、一次性告知率等服务机制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政务公开的公开程序、公示渠道、信息查询是否到位,群众评议、投诉监督等渠道是否畅通等内容,促进各级服务大厅(窗口)的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
(一)继续完善区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提高网上审批率。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拓展区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面,入驻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必须同时接入区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网上监督。继续开展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切实提高网上审批比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二)推进乡镇(街道)层面网上审批服务。积极探索各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接入区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搭建“区、委办局、乡镇、村”四级联动的网上服务、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的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
六、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
(一)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制度措施,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二)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所有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公开。
七、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办事公开向基层拓展延伸
(一)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社保、公交等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有条件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便民服务大厅,突出便民、利民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二)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效衔接。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的拓展和延伸,在社区、农村建立便民服务室,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
八、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对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保障。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二)加强对相关技术开发的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等应用系统的研究,为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和依托电子政务开展政务公开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
(三)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保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将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或固定资产投资中统筹安排,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等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实地检查、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集中检查和暗查力度。
(二)完善工作情况报告机制。各乡镇(街道)、各委办局每季度要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工作汇报会,听取政务公开进展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加强对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绩效考核,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等行为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