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标﹝2011﹞7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号 |
采购范围 |
预算金额 (万元) |
详细技术要求 |
A |
城区及市平台网上督察系统 |
339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B |
开封县、尉氏县、通许县、杞县网上督察系统 |
360 | |
C |
兰考县网上督察系统 |
90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须为2011年河南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市县网上督察系统建设施工资格入围中标单位。
四、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与集英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五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现金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1) 营业执照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公安机关颁发安防资质证书;
4) 入围2011年河南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市县网上督察系统建设施工资格的中标证明文件。
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购买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9月21日上午8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9月21日上午9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与集英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五楼)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
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及传真: 0378—3871006
联系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与集英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五楼
电子邮箱:kfzfc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