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个驻所检察室用上永不下班的“电子眼”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全国监所检察部门“两网一线”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徐盈雁 范跃红 余检

本报讯(记者徐盈雁 范跃红 通讯员余检)截至2011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有1152个驻看守所检察室实现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占驻看守所检察室总数的43%;有2246个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实现信息系统联网,占派驻检察室总数的61.8%;有1273个驻所检察室建成与检察系统专网相连的支线网络,占派驻检察室总数的35%。

在9月1日至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监所检察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检察机关技术、计财等部门的支持下,扎实推进“两网一线”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

据介绍,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控系统具有可播放、可储存功能,被称为驻所检察永不下班的“电子眼”,能对监管场所进行独立的实时监控、回放录像、预览报警和储存图像,改变了以往驻所检察人员腿跑、手抄、人盯的传统工作模式,实现了驻所检察对监管场所无时空缝隙、无方位盲区的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变结果监督为执法过程监督,既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严防类似“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也为发现和查处事故及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提供和固定了有力证据,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监管违法现象的发生。

高检院监所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驻所检察室建立独立的监控联网系统,绝非代替看守所值班站岗,在监控系统可视、可存功能中,要重点发挥可存功能,在发生死亡等重大事件时可掌握第一手信息,作为证据固定和使用。他表示:“我们不主张派驻检察人员进行值班盯监控。”

据介绍,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实现信息数据交换,是指派驻检察室依靠数据信息共享系统,通过批量输入功能,适时导入监管执法信息和数据,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此举实现了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特别是对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提示、预警功能的应用,有利于纠防超期羁押。

在派驻检察室建设检察专网支线网络,将确保基础网络平台能够满足检察业务统一软件运行,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和查询,实现各级监所检察部门对派驻检察室远程工作指导。

据了解,下一步,监所检察部门将坚持检察信息化建设“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结合监所检察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两网一线”信息化建设,特别是要逐步完善应用规范和加强人员培训,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现场观摩了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检察院驻浙江省乔司监狱检察室和驻余杭区看守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