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天河区分局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3114HG111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天河区分局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见序号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包组号:1
包组内容:台式计算机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主要设备:台式计算机87台
预算金额:52.2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2、 包组号:2
包组内容:笔记本电脑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主要设备:笔记本电脑42台
预算金额:36.96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0.3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承诺。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确认函原件或原厂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4、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涉及: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则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qc.com.cn/)。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1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9月2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联系人:方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18,6279 1686;EMAIL:gdgpc@yahoo.com.cn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帐号:采购文件及服务费交费帐号3602000909200179924(切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帐号,以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
采购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8363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