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在优化环境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标本兼治、保廉提效、创优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为总抓手,以规范权力运行和治理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提升安全生产政务服务质效,为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安全保障。
一、转变行政观念,增强服务发展的自觉性
牢固树立“德州发展我有责,我为发展做贡献”的大局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自觉把安全监管寓于高效服务之中,在监管工作中充分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落实严格监管,做到严格监管不设障,真诚服务不放任,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高度统一,在推进安全发展的实践中,彰显安全监管工作的生命力、战斗力。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一)落实高效审批服务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依法依规对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进行彻底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及时限,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主动帮扶,除对存在重大风险预期的行政审批事项需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外,其他审批事项均由职能科室及分管领导按规定实施审批,涉及上级审批的项目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让企业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程序办理所需手续。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完善“窗口”服务机制。1.按照“凡批必进、应进全进”的要求,将涉及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2.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服务内容,均在服务窗口公开,开展便民服务。3.健全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联审联办、绩效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打造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绿色通道”
(三)提升电子政务水平。按照全市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和分级管理的“四统一分”模式要求,积极配合对接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完善和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电子政务应用水平。
三、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制度
认真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每年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市局年度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计划,经市政府批复后,到市监察局一次性整体备案。各阶段性或专项检查,都要由具体承办的科(处)室、监察支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检查活动都要注重计划性和实效性,确保能够发现问题,真正解决问题,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开展检查时,按要求向企业出示《备案登记表》和执法证件,并尽量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到企业乱检查的,或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性化水平
要统一“监管执法只是手段,监督企业改正提高才是目的”的思想认识,着眼提高执法效能,改进执法手段,讲究执法艺术,努力减少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对立,要在保证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体现服务精神和人本观念,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做到规范执法、理性执法和文明执法,树立“重教育、重服务”理念,贯彻“严查、深纠、慎罚”要求,坚持“轻微违规首违不罚”和“行政罚款就低”的原则。同时,对于主观恶意对立、存在严重问题、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处罚、决不姑息。
五、突出加强行政指导服务工作
坚持严格的行政执法与充分的行政指导并重,工作中尽量多一些柔性指导服务,少一些硬性强制处罚,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以真诚优质的服务为企业的安全和发展排扰解难。着重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辅导,监管约谈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警示,违法行为纠错,重大案件回访,安全监管指导等服务事项,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果体现安监队伍的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在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和基层安监工作中,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对事不对人,不拿架子,不装样子,多办实事。
六、廉洁行政,公正执法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精心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突出做好以权力制约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强化自律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严格依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明确职责,遵守规则,认真履职,以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打造“公信安监”品牌。
七、加强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执法工作规范,坚持对执法文书定期点评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备案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及时纠错整改。畅通安全生产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查,违规必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损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实行“一次查实追究制”,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德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