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骤雨”前夜的混沌江湖
来源:中国经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根据央行的计划,为规范支付清算行为而制定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最终稿)出炉的时间就定在10月底,但现在这个时间看来还要推迟一段时间了。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不同利益实体的代言人始终没有停止游说,这应该是《管理办法》延期出台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小公司的两种声音

“针对随时可能到来的牌照问题,公司近期正准备做一些资金上的准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京某在线支付公司林经理向记者坦言。据了解,由于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该公司的启动资金在1000万元左右,而根据央行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有数据显示,除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和eBay的“贝宝”外,目前中国市场上有50余家中小规模的第叁方电子支付公司。对于央行的“牌照大考”,他们内部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大多数公司跟林经理公司的情况相似,拥有自己的行业客户群,只希望能平静地渡过这道坎儿。另一些人则希望可以借机“整顿”在线支付市场。他们认为,根据央行支付清算司的有关规定,即使在政策空白的情况下,经营在线支付的企业也必须事先在央行备案。“而无论是贝宝,还是支付宝都没有办理此手续。”一位知情者向记者抱怨。他希望政府能够严格按照规则办事儿,这样自己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2005年7月12日,迫于市场竞争的强大压力,等不及相关政策出台的eBay贝宝宣布进军中国。一个月之后,雅虎中国和阿里巴巴宣布合并,外资作为“雅巴”的最大股东也享有对“支付宝”的控制权。由此,业内对外资监管的呼声骤然升温。

随后,央行支付清算司围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了座谈会,知情者告诉记者:“对于外资的问题,多数与会代表都认为在一个新的产业引进一定的外资是应该的,但考虑培育民族产业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引进外资的同时也需要对外资投资比例进行适当控制。央行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代表也同意对外资的资质进行审计。”

事实上,未来可能面临的监管问题还有外资曲线进入中国的方式。“目前,为了规避中国政府对特定行业的监管,外资企业一般采取曲线进入中国市场的策略。典型的手法是先在中国成立独资子公司,然后委托中国公民依中国法律成立一家纯内资企业,接下来再安排外商独资企业与纯内资企业签订一系列服务合同,确保外国公司可以透过这家内资‘壳’公司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知情者向记者解释说。

两大巨头的两种心态

政府早已经意识到了电子商务对金融的巨大风险。

2005年1月8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文件,要求对这一资金交易额越来越大的市场进行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国务院的这些要求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没有规范,民族产业没有得到应有的扶持和保护。”有业内专家指出监管现状并不乐观。

随后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中外合资的企业的比例提出了明确的限制,“境外投资者可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支付清算组织,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

事实上,对于我国电子支付市场外资垄断的现状央行已经有了警觉,甚至有坊间传言,“2005年6月,银监会就对淘宝网进行了调查。”

而面对央行日益紧俏的政策环境,两大巨头也开始了自己的公关活动,“律师、行业协会等央行一定会咨询的人或单位就是他们的突破口。”知情者明确指出,“贝宝代表外资,自然希望中国政府能更进一步地开放国内的电子支付市场;淘宝则不承认自己的‘外资身’,以众多的用户作为筹码。”

根据WTO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在2006年底前完全开放金融市场。“尽管是大势所趋,但如果现在提前开放,就违背了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为民族金融产业的发展所争取的缓冲时间,而且到时候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将面临更加被外资控制的尴尬局面。”消息人士坦言。可见,对在线支付的政策监管已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