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化步伐,促进国土资源工作的高效管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根据国土资源政务管理的需要,结合《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现对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党的“十六”大将大力推进信息化作为本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作出了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决策,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启动了一批电子政务重点工程。

(二)电子政务是政府机构运用现代信息与通讯技术,将管理与服务通过信息化集成,在网络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割的限制,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是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要求要通过电子政务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三)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建立高效、顺畅的国土资源信息采集、更新、加工处理、传输、开发利用和服务的技术渠道与长效机制,形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网络化业务管理与服务,准确掌握国内外资源动态信息,进一步规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是有效调控资源供应总量和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建立国家资源安全保障供给体系、落实严格资源保护制度、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

(四)几年来,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整体水平与信息时代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和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电子政务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加以推进。

二、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五)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建设方针,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相适应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提高管理效率,为落实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科学管理与合理利用资源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六)强化应用,讲求实效。坚持以“用”为核心,重要系统要边建设边应用,通过应用拉动对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的需求,反过来推动应用的扩张。系统建设要从需求上找准切入点,从应用效益和现实情况出发确定近期和长期的重点建设内容,多在应用方面下工夫,切忌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工程。

(七)统筹规划,相互衔接。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整体框架要与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战略相衔接,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上下级和各类系统之间要保持衔接。各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要与当地政府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总体部署相衔接,并结合本地区发展情况和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内容,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模式,明确重点内容。

(八)整合资源,促进共享。在基础数据库建设中,要注重各级各类系统之间的衔接,加强对现有系统间数据资源的整合,通过标准化、平台建设和对现有系统改造等,建立集成化的基础数据库系统,切实保障各级各类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逐步消除“信息孤岛”。

     三、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九)今后四年,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是,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整、安全稳定、覆盖全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和决策支持的网络化运行,形成网上双向互动式的国土资源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具体包括,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各项业务实现网上运行;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战略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实时更新程度明显增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基本形成,逐步实现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有关标准、制度和政策得到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的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要以业务主流程信息化为核心,以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为枢纽,以数据库和网络为基础,以标准、安全体系和政策为保障。数据中心统一管理本级的各类国土资源数据,各类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在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支撑下运行,各级系统之间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与本级的其他政府部门通过本地的网络系统连接。

    (十一)围绕耕地保护国家监管、矿产资源国家安全保障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应急指挥等重大目标,建设和整合相关业务系统。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业务管理流程特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开展针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决策支持和综合事务管理等方面管理流程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市、县市级重点开展针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地籍管理、地价管理、矿业权管理等方面管理流程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不同级信息系统之间要保证信息的互通,形成覆盖全局、贯穿上下的有机整体。业务内容相同的重要信息系统可以由部或厅(局)统一开发并逐级推广,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统一开发和集成本地的信息系统。

(十二)加强基础性、战略性国土资源信息资源采集与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要按照《全国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统一建设、管理和维护本地各类数据库,为各类业务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承担向上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汇交数据的任务,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数据中心应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城镇地籍、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矿产地、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综合统计等方面的数据库以及元数据信息。在数据中心管理的数据中,又分为要提供其它各级调用的可交换和共享的数据,以及仅提供本级系统调用的数据。对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应采用不同的数据管理方式。数据库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应用系统的调用,同时要形成数据更新与维护的技术与管理机制,保持数据的现势性。

(十三)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和网上受理业务服务。通过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和整合,形成集各类政务管理相关内容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统一的国土资源网站体系。进一步开发和建设对外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推行“窗口式”办公和“一站式”服务,重点发布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面的信息。各类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发布方面的保密规定进行统一发布。在保证政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建立国土资源外网网站和政务系统的数据传递通道,保证政务系统中需要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送达外网网站进行发布。

(十四)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安全保密规定,建设国土资源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政务内网由国家统一规划建设,政务外网主要运行面向社会的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和非涉密的国土资源业务管理系统。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建设本地的局域网和广域网,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部与省级国土资源局域网之间的互联互通,对于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域网建设,并实现与省级国土资源局域网之间的互联互通。

(十五)加快建设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并积极采用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信息化标准,对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技术指导性文件,并报部备案。要加快政务管理业务流程的梳理和改造,建立网络化运行模式的政务管理业务模型,制定与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相适应的信息安全制度、工作规章制度和数据汇交管理办法。

(十六)加强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与应用技能培训,并将培训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制定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编制统一的培训教材,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开展公务员网上培训。

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方式

(十七)各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与运行应以两种模式为主:基于多业务的综合网络化运行系统和基于单一业务的网络化运行系统。从长远上和整体上考虑,要尽量选择基于多业务的综合网络化运行系统。

基于多业务的综合网络化运行系统模式,需要对整个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的规划和设计,在此基础上进行各业务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这种建设模式,实现各业务系统和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达到资源与信息的共享,形成各管理业务的网络化、规范化、流程化办公,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最高。使用这种建设模式,基础投入较大,技术要求高,需要各业务工作的充分协调,要具备专门的系统维护技术队伍。这种建设模式是当前电子政务系统的发展方向。

基于单一业务的网络化运行系统模式,实现了对某项管理业务的网络化、流程化办公,能够起到规范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使用这种建设模式,不同业务管理系统之间的资源(包括软件、硬件和数据等)难以实现共享,不同的业务系统之间未能达到互联互通,影响了信息系统的整体一致性。这种建设模式适用于在一定的时期内只有一项管理业务开展系统建设的情况,特别是现已建成并运行良好的系统可以继续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采用基于多业务的综合网络化运行系统模式。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自身的管理方式、技术水平和资金条件等因素,选择一种合适的建设与运行模式。

在基于多业务的综合网络化运行系统或者基于单一业务的网络化运行系统建设中,系统建设人员与业务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通过需求分析和业务流程梳理,共同建立起国土资源各业务模型。以业务模型为基础,结合两种模式的技术路线和系统环境进行系统的开发。

(十八)在建立远程网络的基础上,实现异地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互操作方式,一种是数据备份方式。两种方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

在使用互操作方式时,对远程网络的性能、效率和安全性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异构数据的互操作技术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否则要求实现互操作的不同系统必须是同构的,即相同的软件平台和相同的数据结构等,不同级的系统需要在统一的技术方式下进行设计和开发。

数据备份方式是依据一定的标准,通过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换系统进行数据实时备份来实现异地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使用数据备份方式并不要求系统是同构的,对远程网络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按照这种方式,国家级、省级和部分有条件的市级与县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都要集中存贮和管理需要的、所在辖区的各类国土资源数据,由下一级部门来更新数据,同时由交换系统来保证各级数据的一致和同步,每一级的业务应用系统只调用本级的数据。对于一些报件式的数据可以按照标准的格式在网上直接传送,而不需要通过交换系统传送。

(十九)为了充分合理利用系统资源(数据、软硬件环境、技术、经费),针对技术薄弱、资金困难的县(市),数据和管理系统集中管理是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的一种有效方式,即在地(市)级建立数据和系统集中式管理的系统,县(包括市设区)不在本地建立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集中全市的资金、技术,建立共享的软硬件环境,集中管理全市数据,统一提供业务系统和技术服务,形成全市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系统。县(包括市设区)是该网络系统中的一个终端用户。

(二十)基于多业务的综合网络运行系统和基于单一业务的网络化运行系统,在技术实现上采用不同的方式。前者采用的方式是建立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在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上搭建各业务管理应用系统,这是一种使系统资源得到最充分利用的方式,能够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全面衔接,建立的业务系统容易调整和维护,但是这种开发方式有一定的难度,初期投资较大。后者是在最基本的开发环境下,单独开发各个业务应用系统,系统的软件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后期的系统维护难度大。基于电子政务基础平台的开发方式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方向。

    五、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措施

(二十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全国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由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国土资源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统一规划和部署本地的电子政务建设。各级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或相应的信息化机构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的技术支持,统一负责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通过规范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充分发挥各级信息办的综合协调职能,逐步形成业务管理部门提出需求、信息办统一组织协调、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实施的运转模式和制度。在具体工作部署上,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管,避免各自为战和重复建设。

    (二十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将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衡量标准之一,将本地区在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的业绩与领导班子的政绩评价挂钩,明确领导班子各成员的责任。定期对公务员进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考核,建立规范的考核标准,并将考核成绩作为上岗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十三)广开渠道,筹措资金。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努力争取从地方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中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各地可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117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字[2001]330号)等文件,争取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留出一定比例用于电子政务建设。

(二十四)规范试点,稳步推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针对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特点,目标明确,充分考虑点面结合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社会示范效应,着重开展综合性的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各试点地区要根据实际,制定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做好总体设计。

(二十五)严格管理,保障质量。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要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工程的监理。对各类将要推广的应用软件,必须进行严格地测评。

(二十六)加强交流,培养人才。充分发挥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大区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模式与关键技术方面的研讨会。各大区技术指导组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技术与经验交流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种短训班,加强对信息化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