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南宁”的决定》(南发〔2002〕11号)和《南宁市“十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南府办〔2002〕116号),加快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依据《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04〕7号),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南宁市各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南宁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统一规划,加强协同原则。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一规划、重点突破、整合发展和市、县(区)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市、县(区)分级财政投入与管理的办法。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宏观调控、组织推进、统一标准、政策导向等作用,统一开发公共应用系统,充分发挥包袱少、易整合的后发优势,优先建设公共平台和系统,避免重复建设。各县(区)、开发区和部委办局要加强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明确各自单位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信息化进程。

应用先行、分期建设原则。电子政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围绕南宁市电子政务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以需求为导向,讲求实效、试点先行、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推进工程建设与系统应用。首先要抓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关键应用系统建设、关键办公功能的电子化,并选择易于普及推广的系统和能明显改善政府工作效率的功能优先建设,其它系统和功能分期逐步跟进。

先进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相结合原则。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可以利用后发的技术和经验优势来构架高起点的技术架构。正确处理好共享与自有、整合与特色、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抓好系统建设的同时,要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要把握住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方向,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过程中要有前瞻性,做到可扩展,可升级,以顺应未来的发展。

  二、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电子政府”:即全面推进政府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办公自动化技术,实现办公电子化、网络化和自动化,达到业务整合和信息共享,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极大的改善和加强,使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优质全面、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二)主要内容

在2004年至2010年这六年时间里,大力推动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力争实现如下目标:建成和完善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覆盖市、县/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发布、在线交互、网上审批和办事等功能,形成电子政府基本框架;建成基础性、战略性政务资源数据中心,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在政府机关建设和推广应用4大政务应用系统(公文管理与交换类应用系统、视频类应用系统、服务类应用系统、业务管理与决策支持类应用系统),重点业务系统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职能部门基本实现网络化办公;建设和完善5大平台(邮件/短信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工作流平台、呼叫系统平台、安全及认证平台);建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规范和完善培训制度;逐步制定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主要任务

1、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电信、广电、移动、网通、广西互联网中心等网络运营商的数字线路资源,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电子政务网络。

2、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建设

规划和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应用平台,该平台包括如下内容:邮件/消息服务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工作流平台、数据交换系统、内容管理系统和安全认证系统,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系统整合提供保障。

3、政务信息资源库及基础数据库建设

建设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库及其目录体系,将人事、统计、项目、档案、政策法规、城市规划、市政管理、国有资产、劳务与人才、工农业产品、科技、教育、图书文献、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数据和信息纳入资源库的建设和管理范畴。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4、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

建设和应用好各重点业务系统,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十二金工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各业务系统的建设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阶段推进。以整合资源、协同工作、条块结合、各方共赢为目标,积极进行中央“条”一级与地方政府“块”一级电子政务“条块结合”模式的探索,寻求解决电子政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条”与“块”之间信息封锁、多头重复建设等问题的方法,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

5、建设和完善公共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系统

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业务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办事业务,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和办事功能,并最终建成“网上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与市民的互动;建设好政府呼叫中心系统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含社区服务系统、信息亭、政务信息发布系统等),整合各类商业信息服务系统,多手段、多渠道地为市民提供政务信息、公共信息服务和商业性信息服务。

6、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及管理法规

遵照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电子政务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符合南宁市情的可操作的标准规范,如政务网络建设标准规范、政务网站建设标准规范、政府服务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含与各业务系统的接口规范和数据交换标准)、OA系统建设标准规范、政务资源库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等等;制订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如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务信息保密制度与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办法等等。

7、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支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或者使用(租用)满足南宁市电子政务需求的网络信息交换加密和安全认证系统;建立南宁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并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制订和完善南宁市电子政务的法规和保密制度,确保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8、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应用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

 

三、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分工协作关系

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由全市公共基础网络、应用体系建设与县(区)政务网络、应用系统两大部分组成,分别由市和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一)由市承担的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与电子政务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2、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络骨干平台,全市统一租用线路、购买网络设备及进行维护。

3、建设OA、视频会议、政务信息发布等通用业务应用系统。

4、会同各县(区)和各部门规划、建设全市重点行业业务应用系统。

5、建设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各县(区)、开发区和部委办局提供链接到市政府网站的统一格式的网页模板(二级网站);对各二级网站的效率与质量进行考核。对现有的网站提供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导,并逐步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体系中。

6、加快制定全市政务资源库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组织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发建设相应的数据库,并形成全市政务资源库;制定政务资源库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最大限度地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安全保密。

7、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和部委办局的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系统接口标准的统一,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与投资。

8、为各县(区)、开发区和部委办局的政务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9、建立培训机制,重点抓好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承担单位核心人才和骨干人才的培养,为各县(区)、开发区和部委办局领导及技术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化知识与技能培训。

10、建设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政务数据中心、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并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数据备份方案;制订和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

11、确定年度电子政务管理理论和实用技术研究软课题,加强电子政务工程的理论和技术研究。

(二)各县(区)承担的主要任务

1、立足实际、面向未来,按照全市电子政务总体建设规划的指导和要求,做好本县(区)的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本县(区)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工作。

2、负责建设和维护本级政务网络

各县(区)负责建设辖区内的政务城域网络;新建的行政办公大楼按照两套网络独立布线,其中一套备用,不上网络设备;辖区城域网城区部分按照10/100M有线网络规格建设,乡镇接入可采用ADSL(必须以专网方式接入)、DDN专线、光纤等方式;保证与市政务网络的连接与安全。

3、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和《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本县(区)专业数据库系统和专用应用系统。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公共应用系统在本县区的应用,主要是内网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政务信息发布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等系统的推广应用。

4、根据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做好纵向业务系统的开发、应用和维护工作。

5、运行管理好各县区政府门户二级网站,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加工与更新维护。各县(区)负责对本县(区)拥有的各类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加工,随时更新和维护本县(区)的专业数据库。

6、做好本县(区)、开发区工作人员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普及培训工作,做到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应知应会”。

7、制定本县(区)计算机使用、网络使用和应用系统使用的安全保密规定和管理办法,确保系统的安全和涉密信息的保密。为保证信息安全,所有涉密信息不得通过政务网络传递,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政务网络相连。

(三)市属部委办局承担的主要任务

1、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和《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负责建设和维护本部门局域网和二级网站。

各部委办局接入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络骨干平台的政务局域网,按照网络安全的要求,只允许通过市政府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访问国际互联网(Internet)。

2、加快推进内网网站及OA系统、邮件服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在本部门的应用,在政务管理工作等方面,实现办公电子化、网络化和自动化。

3、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和《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本部门专业数据库系统和专用应用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数据接口,接入全市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

4、各部委办局要负责组织开发或推广纵向业务系统。各部委办局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广应用好指定的业务系统(“金字工程”)。

5、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加工与更新维护。各部委办局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本部门各种信息进行采集,并通过市政府网页发布,同时负责对本部门拥有的各类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加工,随时更新和维护本部门的专业数据库。

6、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普及培训工作,做到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应知应会”。

7、制定本部门计算机使用、网络使用和应用系统使用的安全保密规定和管理办法,确保系统的安全和涉密信息的保密。为保证信息安全,所有涉密信息不得通过政务网络传递,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政务网络相连。

 

四、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进度安排

南宁市电子政务工程按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重点突破、逐步推广的原则实施,分为三大建设阶段。

第一阶段:2002-2005年,基础建设与系统整合阶段(分三期建设);

第二阶段:2006-2007年,重点应用系统开发建设与推广阶段;

第三阶段:2008-2010年,网络平台及应用系统的完善与升级,基本建成电子政府。

 

五、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电子政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其组织和管理工作已经跨越了传统的部门界限,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必须突破传统的管理格局,确立跨部门的组织架构;必须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局面;全市要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各县(区)要成立以县(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县(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能;各县(区)、开发区和市属部委办局要把各自的政务信息化工作作为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以系统和信息整合为主要目标,保持技术路线与系统架构的一致性,在遵循统一标准与规范的基础上,分工建设维护本级网络平台、二级网站和应用系统。市信息办作为南宁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南宁市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和市属部委办局的政务信息化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各县(区)和市属部委办局要做好本县(区)、本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共同打造南宁市电子政务系统。

(二)建立技术支持和顾问保障机制

要建立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顾问保障机制。电子政务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程,为了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前瞻性,需要聘请国内的一些专家担任顾问,并选择国内技术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单位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为南宁市电子政务工程提供长期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加大投入、确保资金

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采取市场运作等方式建设部分服务性业务系统和综合性公共信息服务系统。

要合理确定和提高应用软件的投资比重,保证电子政务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科学安排电子政务的管理理论和技术研究软课题,避免出现“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运行,重电子、轻政务”的情况。

(四)加强培训、建立队伍

将电子政务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实施电子政务人才培训工程,坚持‘统一筹划、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的原则,在重点抓好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承担单位高层次核心人才和骨干人才培养,加快形成电子政务核心人才团队的同时,采用远程教育、专业进修、本地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逐步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公务员开展不同层次的知识、技能和技术培训。建立起一支训练有素、专业技能过硬、管理水平较高、相对稳定可靠的技术队伍,保证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正常运转,培养出一批懂概念、熟悉技能的公务员,保证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采集、更新和管理及各应用系统的顺利推行。

(五)将各县(区)、各部门二级网站建设与维护及信息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