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信化〔2008〕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工作,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按照《2008—2010年洛阳市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现就我市2008-2010年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传输平台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推动我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传输平台建设,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与指导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建设、整合涵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结构完善、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传输体系。
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并逐步接入市电子政务网。已建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逐步进行规范和完善,实现原有系统与市电子政务网络传输平台的互联互通并逐步迁移到平台上运行;新建的业务系统,原则上要利用市电子政务网络传输平台进行系统建设;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报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各业务系统依法应当公开数据的,要提供数据公共接口,不得进行信息封锁。
二、着力构建二个支撑体系
(一)信息交换与共享体系
市委办公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要在整合现有信息与网络资源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基础编码、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的开发与建设,研究制定信息资源交换与管理办法,建立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实现信息资源的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登陆和制度化更新,支持各部门的业务应用与协同。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规划和协调工作。市国家安全局、保密局会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负责抓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工作;市委机要局会同市公安局、国家保密局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负责抓好市密钥管理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电子政务网络密码保障体系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市保密局会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负责抓好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市公安局会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保密局等相关单位抓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抓好重要业务系统的容灾备份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积极推动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三、全面加快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
(一)人口基础数据库
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以公民身分证号为唯一标识,逐步融合民政、教育、卫生、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建设等信息,建设信息共享、数据挖掘、决策支持、协调高效、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全市人口数据库。
(二)法人单位数据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以促进法人信用体系建设,为政府、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
(三)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相关部门,负责建设洛阳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加快自然资源、交通、城市规划、土地、环保、农林水气、文物保护等系统的建设,整合形成全市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满足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市机要局和保密局要积极参与,在保密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涉密和重要信息的保护工作。
(四)宏观经济数据库
市统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市信息办等相关单位,负责提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建设方案,建设和完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分析、重点建设项目、统计信息、专项普查、物价监测、招投标管理、科技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等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统一的宏观经济数据库。
四、重点建设好十个重要系统
(一)“三农”信息服务系统
市农业局会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提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建设方案,建设农业监测预警、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与交易、农产品市场与科技服务等系统,为农业生产、农产品交易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地信息服务,全面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
(二)城市应急指挥系统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应急信息与网络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开发方案,建设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应急指挥信息平台要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部门业务系统,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建设,整合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紧急救援服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统等应急指挥资源,建成覆盖全市辖区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通过应急指挥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实现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对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做出快速联动反应,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应的紧急救援服务,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信用监管系统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行洛阳支行等部门,负责提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建设集企
业、政府、社会和个人信用监管于一体的信用监管系统。
(四)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
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民政局、人行洛阳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交换目录,提出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方案,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实现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业务数据的实时交换与共享,提高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文化信息系统
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档案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办[2008]2号)的要求,负责提出文化信息与网络资源整合和建设方案,建设具有洛阳特色的文化信息系统和网络文化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充分体现河洛优秀文化、展现洛阳良好精神文明形象的数字文化资源体系。档案局负责做好电子档案备份中心的建设工作。旅游局负责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建设旅游信息系统,做大作强旅游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网上行政综合系统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建设方案,依托市电子政务专网平台与各部门的业务系统连接整合政府部门行政服务项目,并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面向居民和企业服务的“网上审批大厅”,为群众、企事业提供“一站式”高效快捷的审批服务。
(七)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市建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提出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我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劳动、民政、卫生、文化和旅游等单位要抓好社保、医保、旅游、文化等系统建设,为群众服务。
(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检测、预报预警、执法监察、重大事故查处等业务系统。
(九)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行政事业单位效能促进局、市编办、法制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出行政效能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设行政效能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重大事项督办、政府采购、信访与投诉等活动的实时监察,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高效、廉洁政府与和谐社会建设。
(十)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
市信息办牵头,会同市信息共开办等单位,建设涵盖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面向企业和社会服务的政府网站群系统。着力推进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职能部门网站建设,利用政府网站有效推动和实现政务公开,挖掘和整合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提供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利用网站推行政务公开,提供农业信息化服务。
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建设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并做好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工作。已建立政府网站的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将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成果通过政府网站服务于公众;没有建立政府网站的单位,要按照市信息办的规划,抓紧进行网站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抓手,促进本地区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善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内容和功能。
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受理企业、社会业务申报,开展与群众互动交流。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理顺机制,加强领导
电子政务建设是提高政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提交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市直部门也要明确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和网上行政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牵头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电子政务建设综合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落到实处。各协作单位要积极参与涉及本部门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设方案的制定,并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二)整合资源,强化应用
要充分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传输体系,着眼于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强化网络与信息资源整合力度,降低成本,节约资金。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推动电子政务网络向纵深延伸,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为系统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各项目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网络建设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着眼应用和工作需求,科学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交叉问题。各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优化重组政务流程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现有硬软件和人力资源优势,力争避免硬件重复购置和软件重复开发。
(三)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资金及运行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市级电子政务项目由市财政确定每年投资规模,市信息办根据投资规模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保证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各级政府部门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多渠道筹措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资金,广泛吸引社会投资,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市场化运作。
(四)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会同成员单位,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要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重点、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信息安全测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网络信任体系,严格落实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坚强信息安全监控、信息安全响应、容灾备份、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涉密系统建设,必须经机要和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审查和验收。
(五)完善电子政务检查考核机制
要强化工作考核,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快速发展。市信息办要会同有关部门,从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办公应用、网上行政、信息公开、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方面,定期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检查、考核,并就各单位的建设、实施以及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六)强化培训与宣传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电子政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普及电子政务知识,宣传电子政务应用成果,提高全社会对电子政务的认知水平,强化对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意识。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制度和考核机制,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有条件的市、县和基层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全民信息化教育,普及计算机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