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数字传输网络建设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09-28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43142

  采购项目名称:数字传输网络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86-1141B152111Z

  项目采购预算: ¥14,299,033.6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两包,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包名称

  

 

  包控制金额

  

 

  第一包

  

 

  数字传输网络建设

  

 

  ¥13,963,900.00

  

 

  第二包

  

 

  数字传输网络建设监理

  

 

  ¥335,133.60

  

  本次招标项目第一包中的传输设备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

  第一包: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交管局)数字传输网承载着交管局专电系统、电视会议系统、交通信号控制专网、信访外网等多项重要的电路业务,是交管局交通管理通信网络系统的基础。随着交通管理的发展需求,各智能交通科技系统建设规模的逐年加大,智能交通数据中心由集中式方式向分散式方式转变,初步形成多数据中心的趋势,同时基层单位应用智能交通科技系统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加。当前我局数字传输网络不能满足智能交通科技系统的通信需求,需要建设一张覆盖全市的高性能的数字传输网络。

  第二包:

  对本项目第一包进行监理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第一包: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二包: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

  (2)须具有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3)具有完成本工程监理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信誉,有能力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

  (4)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6)投标人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7)凡承接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开发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316房间(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接受投标时间:2011年10月18日9时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1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06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项目联系人:苏憬清 祁娜    

  联系电话:010-65043142

  传真:010-65042608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