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信委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工信委制定的《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
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整合全省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和《“数字南昌”总体规划》、《“数字南昌”推进方案》,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合与建设任务
(一)整合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连接全市各级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统一网络,承载全市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防止广域网分散重复建设。
(二)整合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电子政务统一支撑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政务公开、资金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在线运转。
(三)整合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各级政务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实行实时、动态、全程监察和绩效考核。
二、整合与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标准。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要求、全省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规划和电子政务建设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全市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规划和电子政务建设标准规范,指导全市政务信息网络资源整合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一网络。在整合部门政务网络资源的基础上,整合和延伸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形成全市政务部门市、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电子政务统一网络,满足承载全市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需要。
(三)统一应用支撑。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应用支撑资源,建设全市各级政务部门统一的应用支撑体系,为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在线办事服务、业务联合协同、管理决策支持、应急指挥处置提供应用支撑服务。
(四)统一电子监察。集中力量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和视频监察系统,实现对全市各级政务部门行政权利运行及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实时、动态、全程监察。
(五)统一安全管理。制定统一的安全策略,采取统一的安全措施,建立统一的灾难备份系统和身份认证系统,为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系统提供安全保障。
(六)统一运行维护。以政务网络、跨部门应用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运行维护为切入点,逐步实现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电子政务统一运行维护,构建全市统一的运行维护体系,为电子政务提供持续、高效、全面、安全的技术支撑服务。
三、整合与建设内容
(一)整合和延伸政务网络。对全市各级政务部门自建的市、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三级纵向广域网实施整合,每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两个综合应用系统(涉密业务应用系统和非涉密业务应用系统),分别部署在市政务信息网内网和外网。原有自建广域网络限时整合纳入全市政务信息网统一管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等特殊用途的广域网络,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维持不变。以现有全市政务信息网为基础,将政务信息网广域网络延伸至全市各乡(镇),全面覆盖市、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机关。
(二)建设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及共享交换平台。集中建设和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和共享目录,提供资源检索与定位服务;管理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提供共享服务;管理认证、授权、密钥发放等基础功能,提供安全认证服务;管理各类数据异常变动,提供实时预警等电子监察服务。
(三)整合和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按照每个政务部门原则上保留两个综合应用系统的要求,整合部门内部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部门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申请、办事状态查询、咨询投诉、办事结果反馈等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核、联审和审批结果等环节上网并对其进行电子监察。将分散在各级部门的资源交易系统整合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业务流程上网并对其进行电子监察。建设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监察系统,实现对公共财政资金申请、预算、拨付、管理、使用的联网审计和全程电子监察。
四、重点建设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建设全市政务网乡乡通工程。
将市政务信息网向乡(镇)延伸,集中解决上级人保、民政、财政、税务、计生、卫生、国土、农业、林业、司法、文化、统计等政务部门面向乡(镇)信息联网的需要。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
建立县(区)和开发区(新区)、乡(镇)一体化网上办公平台,实现两级政务部门网上办公业务协同。依托县(区)和开发区(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乡(镇)政府子网站,统一为公众提供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和互动交流服务。建立和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公众就近提供便民服务。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三)建设全市电子监察平台。
集中力量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对各级政务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监察考核。建设视频监察系统,对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进行实时、动态、全程监察。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技术支撑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
(四)建设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通过该系统发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依据、流程、时限等信息,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申请、办事状态查询、网上咨询投诉、办事结果反馈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工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技术支撑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
(五)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开发标准统一、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承载各级政务部门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业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咨询、结果反馈、政策查询等高效、便捷、安全公共服务。同步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察系统,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全程监察。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工信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技术支撑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
(六)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汇集全市人口数据库、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息库、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困难群体救助数据库、行政区划数据库、社会组织数据库、社区建设数据库、地方法规数据库、高级人才信息库、企业及产品数据库等各类数据库,形成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为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提供跨部门的数据交换服务。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技术支撑单位:市信息资源中心
(七)建设市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
建设市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集中为市级政务部门提供关键业务数据的备份和快速恢复服务,有效应对网络攻击、病毒传播、自然灾害、操作失误等突发事件造成的计算机网络中断、软硬件设备的损毁、数据丢失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最短时间恢复市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信息资源中心
协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八)建设全市高清晰政务视频会议系统。
建设一套高清晰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与原有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同步运行、互为热备,提高全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的安全稳定性,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视频会议服务。市级政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另建覆盖到县(区)和开发区(新区)的视频会议系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技术支撑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市直政务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情况调查摸底--2011年1月底前完成。
(二)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和领导机构组建--2011年1月底前完成。
(三)全市各级政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名称、依据、流程等的清理、审核、确定--2011年1月底前完成。
(四)编写整合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2011年4月底前完成。
(五)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一期)2011年6月底前完成。
(六)市政务网乡乡通工程建设--2011年8月底前完成。
(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和土地出让交易管理系统)--2011年9月底前完成。
(八)整合政务网络资源,形成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九)全市电子监察平台(一期)和视频监察系统建设--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建设--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二)全市高清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建设--2012年4月底前完成。
(十三)市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建设--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十四)全市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2013年6月底前完成。
(十五)整合全市各级政务部门内部业务应用系统--2013年6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统一高效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是一项跨部门的庞大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市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部署、政策制定等。各县(区)和开发区(新区)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市直有关部门特别是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具体承办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二)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工信委牵头组织。负责全市整合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以下简单称“项目”)的组织协调、规划部署、论证评估、绩效考核、风险评估、情况汇总等组织推动工作。
2、法制审查组。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负责审查各部门自清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名称、依据、流程、办理时限的合法性。
3、监察审计组。由市监察局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负责对项目建设、招投标、资金使用等进行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
4、招标采购组。由市工信委牵头组织。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5、技术支撑组。由市工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中心、市信息资源中心牵头组织。负责对项目建设方案起草、标书审查、技术标准拟定和项目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撑。
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市发改委负责对经市工信委论证通过的项目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将项目(经市工信委论证通过并经市发改委立项的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会同市工信委对运维资金的管理提出方案;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配合各牵头单位和专项工作组做好有关工作。
(三)精心组织,强化管理。
全市各级政务部门必须以全市政务信息网为基础进行联网,严禁广域物理网分散重复建设;必须以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为依托,进行跨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必须充分利用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召开视频会议,已建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要逐步整合到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上来。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30日 实施日期:2011年01月30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