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平台(三期)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09-30
下载杭州市拱墅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平台(三期)招标文件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拱墅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平台(三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1-280  2、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平台(三期)
  3、招标内容:杭州市拱墅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平台三期项目立足在拱墅区现有电子政务系统的基础上,构建统一政务办公平台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账户、统一登录、统一公共服务,各业务系统待办集中展示;搭建统一的对外服务平台是针对区政府职权,面向社会,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整合的服务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系统是覆盖除行政许可和非许可“8+x”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实现受理、办理、反馈、监督全程网上运行;建设阳光财务系统是面向区各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实现各单位财务报销及资金使用业务信息登记、领导审核审批、财务审核审批等环节的全过程电子化处理,实现各单位的财务报销及资金使用统一审核审批、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功能及统计分析功能;完善现有交换平台实现新建系统数据与市政务大厅对接;在软件建设需求上完善硬件基础,最后对拱墅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安全评测。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实施、运行维护以及相应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 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能力、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熟悉拱墅区政府业务工作流程,已取得国家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
  (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7、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 9月29日至2011年10月12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4号窗口)。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 10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 10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10室),联系人:王曦赟、潘颖颖,联系电话:0571-85085456、85085361,传真:0571-85085093;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施建伟, 联系电话:0571-88258952,传真:0571-8825965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