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成全省“政府服务示范单位”
来源:长沙晚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探索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第一次将政府服务的责任刚性化、政府服务的内容法定化、政府服务的机制制度化。

  今年5月11日,我省出台全国首部系统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近日,长沙市举办培训班,来自全市的180余名法制部门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还确定了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政府服务示范单位”,进行示范引领。目前,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及监察系统已基本建成,相关网站已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