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亮点集锦
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键词:全程说理式执法

  省质监局向全系统推广“全程说理执法”,以民主、平等的方式,充分运用思想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在现场检查、抽样检验、行政措施、调查取证、报审通知、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回访征询等八个执法环节对当事人讲法理、事理和情理,以达到防范、化解执法中的争议和纠纷的目的。基本做法是――

  说透法理。分析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指出案件特征,确定案件性质,告知相对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享有的权利。让当事人了解自己在哪些方面违法,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处罚。

  说明事理。充分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包括环境、条件、相关因素,对相对人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理作出准确判断。告知相对人办理相关许可、认可的工作程序、前置条件和必备手续。对一些新办企业的非故意违法行为,尊重政策环境和客观条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实事求是进行处理,维护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说通情理。从客观实际出发,用合乎正义、富有人情味的道理,分析判断相对人违反常规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通情达理的劝说和教育。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体谅一些值得同情的实际处境,同时引导其正确理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晓以利害,动以真情,帮助其回到守法生产经营的正道上来。

  关键词:综合执法

  省农委大力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经过十多年探索和努力,目前江苏农业行政执法的构架基本成型、体系基本建成、执法基本到位、执法形象基本确立。

  省农委法规处负责人介绍,省农委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为限,把行政处罚权从现有的行政和事业单位中分离出来,集中起来,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省设总队(处级),市设支队(科级),县设大队(股级)。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内外关系逐步明晰。一是综合执法机构专司行政处罚权,其他业务管理机构行使除行政处罚权之外的行政管理权,各司其责,分工协作。二是各级综合执法机构代表行政执法主体即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并对其负责。上级综合执法机构指导监督下级综合执法机构,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上级综合执法机构直接或联合调查处理,一般案件责成下级综合执法机构查处。涉及到跨行政区域或需要同级移送的违法案件,同级综合执法机构之间及时沟通信息,协同作战。

  关键词:执法风险防范

  省地税局在试点地区实践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起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其中确定了部门联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分类处置的四项机制,县(区)以上地税机关全部建立了执法风险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风险信息收集、评估等工作,齐抓共管;对所有事项逐一排查其执法依据、执法要点、存在风险、相关责任、风险案例、防范措施等六个方面,形成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指引,并建立起动态风险识别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程度,定期对风险点进行综合评价和衡量,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取证不规范、不充分的问题,并防止后果较为严重的个案风险。

  此外,还针对税收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税收政策变动频繁的特点,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为此建立了税收执法风险提示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向执法人员适时推送执法风险事项等举措,实现风险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

  关键词:执法信息化

  省公安厅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网上法律学校建设,提高执法素质。设立了法制讲堂、法制在线、法律资料和法律考场等栏目,每个民警每年必须达到相应的积分和学分,并按规定参加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的法律知识考试。对已经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在网上进行公示认证。

  加强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对江苏公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大平台”中的执法办案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将执法标准尤其是自由裁量标准、证据规格等设定在计算机程序中,并改进了电子笔录系统,新设了电子印章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固化了执法标准,设定了必走程序,设置了强制措施到期提示等提示功能,从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调查)措施,到处理、执行等主要执法环节,都在网上运行。

  加强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效能。建立网上执法巡查制度,定期通过执法监督服务平台对全省或本地区执法状况进行巡查监控。自动统计分析各地区的主要执法数据,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智能化分析研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在各地公安机关的接待大厅、信访窗口以及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监管场所等部位全面安装监控设备,对重大案件的讯问工作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对现场执法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