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七台河市质监局重点围绕确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立足质监职能,深化政务公开机制,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质监”。
一、以确责为基础,规范行政权力,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力度。一是以确责为基础,将局机关的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以电子显示屏、政务大厅公示的形式公开。二是将基层科、所、站的工作职责上墙公布,明确权责,将岗位设置和职责范围予以公开。三是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事项,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和食品生产许可等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模式,方便快捷地为企业服务。四是公布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据,将行政强制与行政指导有机结合,推行行政处罚预警制,实施“阳光”执法,打造“阳光”质监。
二、以履责为核心,健全公开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实践力度。一是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各科、所、站通过在机关大厅设置公示牌、投诉台等形式,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质监政务要情、职责权限等内容。二是建立电子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省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发布政务信息。三是公开举报渠道。在城区主街道、路段设置醒目位置设立12316投诉电话标示牌,全方位畅通举报信息渠道;依托农村消费维权“两站”和村级公示板,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曝光大案要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群众利益。
三、以问责为保障,强化督察检查,加大政务公开监督力度。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和完善了《七台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七台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没有按照政务公开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责任自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限期整改。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社会各界对质监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向企业述职述廉报告会,对行政许可、执法行为、廉洁自律、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工作主动接受管理对象的评议和监督,倡导公正透明执法,实施“阳光监督”。三是加强督察考核。针对不认真执行公开规定、应及时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内容不规范、不真实、不全面的行为,该局纪检监察机构及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