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0-14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北京市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数字东城—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数字东城—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东城区

  2、项目内容:本期项目应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梳理优化、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新建以及系统集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元整(RMB2280000.00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吴亚鹏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具有相关产品的供货、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3.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须具有省级地区(含)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交互式电子白板、投影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对交互式电子白板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生产厂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EMC抗电磁干扰认证、WQC世界教具联合会质量特许认证及RoHS认证;

  2)须具有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软件的专利证书号;

  7.对投影机厂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所投产品的3C认证。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0.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13日~2011年11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标前会时间:2011年10月19日16时00分

  标前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有附合同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