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公安:强力推进信息化练兵
来源:辽宁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于海军     本报讯 为着力解决公安信息化工作中自身存在的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提高盘山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盘山县公安局在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突出信息化练兵,将科技强警置于加快发展的重要地位,以信息化提升警务效能,推动警务工作向集约化、现代化、信息化转型。
  近几年,盘山县公安局逐年提高社区民警、外勤民警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录音笔的配备率,使民警有条件做到随时随地采集查询信息。建立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机制。将及时准确信息的全面收集作为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主要任务,广征博采,全面录入。依法加强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建立典当、废旧收购、二手车、桑拿洗浴、汽车修理等行业的登记管理制度,并将掌握的人和物录入系统。广泛收集辖区内金融、通讯、工商、税务、劳动、教育、卫生等行业和部门信息。做到“查一录一、发一录一、破一录一、打一录一”,随时掌握信息、随时录入信息,实现信息流与业务流的有机融合。严把质量关,做到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宁要好梨一个、不要烂梨一筐”,杜绝只要数量、不管质量的现象发生,做到了录入信息无差错、维护信息“常变常新”。坚决杜绝“垃圾信息”,减少重复劳动。
  盘山县公安局党委通过积极主动向盘山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公安信息化建设情况,争取其对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关心,将公安信息化建设各项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努力解决后期管理问题,从组织领导、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同时健全机构、落实专人,县公安局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主体部门,负责辖区内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派出所是信息化的主要应用部门,负责辖区内信息化的管理和应用,负责图像资料的记录保存和案、事件的处置、上报,并负责辖区内社会单位信息化建设应用的监督检查,明确专门负责信息化、技防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