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101106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司法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淑光 电话:0311-886075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薛海峰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传真:0311-87908679
开标负责人:林一涵 联系电话:0311-87908673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数据库小型机2台、防火墙1台、网络存储系统1套、集群系统1套、交换机、终端安全生产审计系统、河北法治网运行软硬件、会议室点歌系统1套。(详细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投标资质: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须具有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数据库小型机、防火墙及存储系统的原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明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用)。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方投标时提供本企业通过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6. 外地投标方必须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具有正常运转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售后服务机构经营证明原件。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1年11月7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