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阳律师:金山涉嫌侵害用户财产权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0-22

10月21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报道了记者调查《免费杀毒 真的免费吗?》,曝光了宣布“永久免费”近一年的金山毒霸仍然向用户恶意扣费一事。在节目中,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焦阳律师表示,金山恶意扣费行为侵害了用户财产权,应全额返还并支付用户利息损失。

        图1金山用户史先生仅使用软件7天,被金山持续扣费4年

    据报道,多位金山用户反映,在放弃使用金山毒霸后,手机账单显示仍被扣费,用户史先生使用毒霸仅7天,却连续4年被扣费,损失达到480元。事实上,早在2010年11月10日,金山毒霸已宣布“永久免费”,金山没有征求用户意见,直接将用户变更为“付费会员”。据金山软件财报统计,这类收费会员至今每月都会给金山带来超过1000万元的收入。
 
    针对此行为,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焦阳律师表示,在消费者不知情、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扣除了消费者所谓的“服务费”,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金山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焦律师还表示,消费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金山软件公司应将违法收取的费用全额返还,同时还要赔偿消费者同时期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