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恶意扣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0-24

  近日,“金山毒霸恶意扣费”的丑闻被央视、BTV、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成为社会舆论焦点。北京舜和所徐大圣律师表示,金山毒霸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用户可以利用法律维权。要求退费的同时,也可以主张双倍民事赔偿。

  据悉,央视《金山毒霸使用7天,扣费4年》的新闻播出后,来自北京、杭州、郑州、广州、佛山、重庆、上海等十余座城市三十多位受害用户通过微博现身说法,痛述金山毒霸恶意扣费现象。网友还发起了投票,将“金山毒霸”斥之为“金山毒瘤”、“金山扣霸”。

  对此,徐大圣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相关规定,凡是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与正确的决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消费者都应有了解。消费者不仅要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更重要的是,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的情况,如果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实,消费者可以主张交易无效,并进行相关的民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