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以极为简明清晰的结构,深刻揭示了电子政务的历史使命及社会价值。
2006年,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明显进展。其中最突出、最重要的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正式下发了《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这一意义深远的文件,并为此专门召开了全国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代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到会发表重要讲话,详细阐述了文件精神,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工作。曾培炎指出: “这是国家电子政务的骨架,有了这个骨架,全国电子政务体系就能竖起来。框架从战略高度明确了电子政务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为加快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打下了重要基础。”
五个组成部分
《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以极为简明清晰的结构,深刻揭示了电子政务的历史使命及社会价值,科学地将电子政务的社会功能、技术关键、管理要素有机组成统一的、动态的整体并划分为五个部分,符合中国电子政务实际,不愧是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
《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五个组成部分,它用一句话予以概括: 服务是宗旨,应用是关键,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主线,基础设施是支撑,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管理体制是保障。
服务与应用系统,说明了电子政务的社会使命,它是新世纪中政府服务于社会的一种新型服务方式,它强调服务是宗旨,服务对象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强调要惠及全民。
信息资源,不再是静态地将其看做是数据,而是突出其能够持续具有应用价值所必须的全部要素及与服务、应用体系之间的动态、有机的关系。这些要素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信息采集和更新,二是信息公开和共享,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如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采集更新必须来自社会、公众,公开共享是通过应用系统的服务提供给社会公众的。
将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归于基础设施,作为服务与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支撑环境,恰如其分地表述了这些技术要素在国家电子政务中的支撑地位。因为,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必须有组织地、按统一标准、有序地建设和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作用,支撑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持续运行。
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纳入基础设施是一大创新。它深刻地揭示了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是由管理的范围制约和决定的。各自为政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是不可能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广泛、有序共享的。
法律法规与标准化体系,恰如其分地说明了实施电子政务必须保障其社会性和公众性需求。电子政务是为全社会、全民服务的,其服务需要得到法律法规的确认,其规模性和有效性必须通过标准化体系加以保证。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最薄弱的环节正是管理体制。我们在宏观层面上没有司令部,在微观层面上没有法律责任人是不争的事实。这正是电子政务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将管理体制纳入其中,必将有效地、有针对性地推动电子政务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使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有了决定性的保障条件。
基本原则与策略
再仔细看看《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对五部分的基本要求。
对于服务与应用系统,强调服务是电子政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为本,惠及全民。对已建系统必须强化应用,推动互通共享和支持部门间协同。对在建和拟建系统,要有利于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优化组织结构,避免简单地在原有体制和业务流程基础上建设应用系统。这项建设原则的提出,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无误地提出电子政务是为政府机构改革服务的,其目的不是在原有管理体制上建立面向本部门的应用系统,这种应用架构不仅易发生重复建设,难于整合,成本高昂的弊端,最重要的是不利于业务整合、流程优化和机构重组。
对于信息资源,强调在信息采集和更新时,要减轻社会公众和企业负担; 在信息公开和共享上,要围绕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公开行政决策的程序和结果,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这些极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电子政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理念和作用,是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向。
对于基础设施,强调建设要统一规划,避免重复投资和盲目建设,提高整体使用效益。对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特别强调要充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统一标准规范; 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特别强调要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