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从依法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入手,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建设灾后美好家园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依法设立行政许可项目
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事项范围界定不清,不少许可事项妨碍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有的行政许可设定权限不明确,许多行政机关甚至乡镇政府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都在设定行政许可,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活力。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了《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组织开展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三项清理”。先由省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由法制部门对照国务院发布的清理目录,逐项审查、严格把关,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有关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规定,省政府出台规章和政策性文件需经法制、监察部门审核论证,把是否设立行政许可作为审核重点,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市场经济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设定行政许可的一律不得出台。经严格审核论证确需设立的临时性行政许可通过政府规章设立,其他任何文件均不得设立行政许可。此外,我省还建立了行政审批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设立行政许可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近几年来,我省未发现违法违规设定行政许可的问题,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其中省级审批项目由2906项减少到478项,减幅达83.5%。
二、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省在总结眉山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行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严禁“体外循环”。目前,已有45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占省级审批项目总数的96%。大力推行行政审批4个标准化建设,一是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基本实现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数量统一;二是实施审批制度标准化,推行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10余项制度;三是实施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逐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逐环节明确办理时限,逐岗位界定责任主体;四是实施政务服务设施标准化,统一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标准。2010年,我省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99.9%,现场办结率94.92%,办理速度提升81.15%,来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群众现场按键评价满意率99.97%。
三、强化行政许可监督问责
2008年,我省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省市县三级176个政务服务中心和41个省直部门,建立开通了具有“实时监控、警示纠错、信息管理、效能分析”功能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将54个省级部门、21个市州、154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纳入监察范围,部分市县还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也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对象无盲区、监察范围无死角、监察事项无空白。在此基础上,科学设置电子监察动态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窗口授权率等10项指标,规定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必须分别达到90%、99%以上,并对行政审批效能情况进行月度分析评估。2008年到2010年,全省发现违反行政效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分别为1132件、327件和199件,今年以来仅98件,呈逐年大幅下降态势。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作行政审批投诉问责,制定实施《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取消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做实电子政务平台;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作者为四川省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