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军
在中国,从1998年对“三网融合”展开大讨论,到2010年国家确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步伐,整整经历了12年。期间面临的不仅有技术难关的解决,还面临对方利益的博弈。如今,传统电视台和新兴视频网站之间的“明争暗夺”,再一次将利益矛盾凸显出来。在笔者看来,中国发展“三网融合”,不妨借鉴邻国日本的经验。
首先,日本很早就致力于发展下一代网络NGN(NextGenerationNetwork)。NGN博采现有的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之长,既具备传统电话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又像IP网络一样具有弹性大、经济划算的优点,而且比现在的互联网通信速度更快、通信品质更高、安全性更强。同时,日本政府鼓励电信、光电和互联网企业相互进入对方领域,开展业务。这样,在硬件技术方面为“三网融合”奠定了基础。
其次,日本发展“三网融合”并不追求“大跃进”,而是将推进步骤分成了两个阶段。一是广电网与电信网的融合。2001年日本通过IT战略总部会议,提出关于卫星电视和闭路电视采取硬件软分离的制度,电信广电事业可以互相自由渗透和兼营。会议还提出,对于因特网的内容,电信和广电事业可相互利用。三网融合自此初见端倪。第二阶段是三网融合,2003年以后,日本提出官民并举,共同努力,把日本建成网络无所不在的社会,逐步实现了医疗在线化,同时普及了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
最后,日本还充分认识到,“三网融合”绝不是简简单单的硬件整合和技术融合,更需要相关法律的融合。日本政府通过新的《信息通信法》草案,统一了与通信和广电相关的《电波法》、《广播法》、《电气通信事业法》等9部现行法律,打破条块分割,同时,政府加强监管,防止任何企业利用自有资源搞业务垄断,从而创造出一个通信、广电相关企业都能自由参与竞争的环境。
总之,日本“三网融合”的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巨大的引导作用,相关企业积极介入并努力消除芥蒂,再加上日本国民广泛参与,产生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政府提高了效率,企业获得了利润,百姓得到了实惠,这些都对中国“三网融合”进程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