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存储备份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1-22

 

1、采购编号:PIIGPMOF2011028

2、项目名称:财政部存储备份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为财政部存储备份系统提供维保服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全面的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4)投标人应在过去三年内成功完成过至少5个政府、金融、电信或大型企业的设备维保服务方面的案例(实际维保工作由原厂商承担的视为无效案例)。维保的EMC中端及高端存储设备数量总计不得低于50台,须提供案例的详细介绍,合同中主要设备的型号和数量的复印件,可证明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5)投标人必须具有EMC解决方案供应商证书或授权服务网络(ASN)证书,并具有Symantec合作伙伴证书。

(6)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20人的存储备份、小型机等专业软硬件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团队,其中获得EMC原厂技术资格认证工程师不得少于5人,获得Symantec Veritas原厂技术资格认证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认证工程师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并明确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名单。

(7)如由投标人自身提供备件更换服务,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备品备件保障体系,在北京建有独立备件库,并提供现有主要备件清单(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由原厂商提供备件更换服务,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 11 月 22 日至 2011年 12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陆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附邮资伍拾元人民币。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EMC解决方案供应商证书或授权服务网络(ASN)证书复印件;

(6)Symantec合作伙伴证书复印件;

10、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12 月 15 日上午08:30~09:3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1年 12 月 15 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B205会议室;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随投标文件或在投标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不少于投标金额1%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6、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

邮政编码:100021          

联 系 人:孙银英   崔艳婷

电  话:010-67613337  010-87677771-2016              

传  真:010-67643535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开 户 名: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4941920005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