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公安分局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1-22

受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供应商为五级不诚信供应商的以及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项目(项目编号:HQZCZX2011-131)。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项目采购(本项目拒绝提供进口产品,所供货物含安装调试)。

三、技术指标参数及数量

第一包: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E47A\i3-2310\2G\320\DVDRW\独立显卡     5台

第二包:打印机:

EPSON ME OFFIC 70彩色喷墨 连供             5台

四、谈判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授权书。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原厂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仅凭产品代理商资质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原件进行供应商资质验证,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本中心备案。(已在本中心验证备案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原件资料验证,但须在提交的谈判文件中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须提供原件)。

五、技术咨询:张猛 联系电话:13820201266

六、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前在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行政许可中心504。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5日上午10:30时整,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行政许可中心504。

八、本项目收取招标费用

   本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九、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行政许可中心五楼(财政局504)

    邮政编码:300131

联系电话:022-86516602

传真电话:022-86516602

联 系 人:李先生  侯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