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准化管理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赵志刚李郁军闫昭

 
 


  见到乔汉荣检察长,正是甘肃正宁校车事故的第10天。我们的谈话也从这起事故开始。

  “小博士幼儿园董事长已于11月2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乔汉荣语调平实而坦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处置,既要依法、公正,又要及时、稳妥。体现在新闻稿上的那一行字,背后却有着三言两语难以尽述的种种努力——法律的适用,时机的选择,系统内的上传下达,领导层的果断决策,对外公布的字斟句酌,皆在不言中。“省检察院除了派出骨干深入现场调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犯罪以外,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响应群众呼声。”

  来之前,就听说甘肃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颇有成效。心中一直犯疑:甘肃地处西部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均远远不及东部沿海地区。在这样一个西北省份,信息化建设能有多大成绩?信息化在服务检察职能上又有多大成效?采访围绕甘肃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深入展开了。

  讲求实用:信息化建设大飞跃的秘诀

  科技强检,既是覆盖检察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化检察工作改革与创新的重要内容。作为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典型代表,甘肃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上长期受“起步晚、基础差、应用少、困难多”的困扰。同时又有“人才匮乏、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的“先天不足”。在这些不利条件下,甘肃检察机关发扬“人一我十,人十我百”的甘肃精神,短短几年间,信息化建设已是旧貌换了新颜。

  最直观的印象,当然就是甘肃的检察信息网络硬件建设初具规模,一个以综合信息平台为基础的网络应用体系正常运转起来了。技术信息人才队伍也不断壮大,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明显提高。

  记者印象最深的,是乔汉荣的一句感慨:“在甘肃,地方财政极为困难,每年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必须要把它用好。”

  “用好”就是将有限的资金主要投入到提高队伍素质和奖励证实犯罪的能力方面,实现效果的最大化。甘肃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特点正在这“实用”二字里。

  比如在软件方面,甘肃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引进了7名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的硕士研究生,先后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财务和资产管理软件、网上报销系统和涉案款物管理系统,成功解决了经费开支和赃款管理的透明化问题。

  “检察机关信息化平台辅助办案系统”的研制成功,则极大推进了检察工作信息化的步伐。该系统涵盖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民行、技术共7个主要子系统,可对案件实行网络化流程管理、控制,集后台管理、上下级院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案件流转、案件查询、案件报备和维护、案件文书归档、文书文号统一管理分配、文书内容自动填充、文书打印等功能于一体。近日,该软件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确认该软件权利为原始取得并拥有全部权利。

  乔汉荣对此信心满满:“做好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结对帮促: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制度保障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检察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法律监督,很难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

  乔汉荣告诉记者,“检察官断层、专业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较低、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长期困扰甘肃省检察机关的整体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围绕加强民族团结、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这个中心,甘肃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这一工作。

  首先是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自身特点,发布相关的指导性案例。“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不仅指导规范了办案工作,而且也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的执法水平。”

  同时加大力度健全“结对帮促”工作机制,形成了以省检察院为龙头、以市级检察院为主体、以县级检察院为基础的工作模式,对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区域的检察业务工作、检察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专项援助,实现了甘南、临夏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与此同时,甘肃省检察院建立了定期调研的工作机制,深入甘南、临夏等地,对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民族地区检察机关制定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维稳信息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机制、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针对舆情热点问题,进行相应研判。这些举措,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甘肃省检察院的计划,2011年至2015年间,每年从对口帮促检察院选派1名至2名专门人才到受援检察院帮助工作,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年。受援检察院每年选派3名至5名业务骨干到省检察院和兰州、白银检察机关进行岗位实践锻炼,力争5年内将业务骨干全部挂职和岗位锻炼一遍,确保民族地区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明显提高。”

  在上述措施的共同推动下,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检察工作已有了一定的发展。有了制度保障,昔日的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在检察工作上将不会再“贫困”。

  绩效考评: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的内在动力

  多年来,与发达省份相比,甘肃检察工作总体水平还比较滞后。同时,存在各部门分别对口考评,导致标准不统一、下级院负担过重等问题。为改变这一状况,2008年年初,省检察院派出工作组,多次深入各市县两级院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提出要建立“目标引导、量化考评、奖优罚劣、激励发展”的科学考评机制。按照这一思路,2008年4月,甘肃省检察院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绩效考评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

  “绩效考评是省检察院对各市、州、分院和专门检察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所进行的综合考核和评价,它是检察机关立足本省实际,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乔汉荣向记者阐释开展考评工作的初衷和背景。

  绩效考评的效果非常明显。三年多来,案件不捕率、不诉率、捕后无罪率、捕后轻刑率、撤回起诉率等各项指标明显下降。如2007年,全省普通刑事犯罪相对不诉率为3.98%,职务犯罪不诉率为28.98%,撤回起诉率为1.24%,无罪判决率为0.83%。推行绩效考评后,2010年,上述数据分别为0.54%、3.28%、0.09%、0.05%。

  在绩效考评的推动下,特别是省检察院带头查办大要案件的带动下,该省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数量也稳步上升,2010年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40件942人,与2007年相比,同比分别上升31%和52%。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08件155人,与2007年相比,同比分别上升52%和94%。

  “开展有效的绩效考评工作,前提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乔汉荣介绍说。为此,三年多来,甘肃省检察院不断从考评内容、量化指标、考评程序和方式的合理设计等方面,对考评办法进行完善,使得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既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也有效杜绝了个别地方弄虚作假的现象。

  精准管理:检察管理的突破口

  为从更深层面上推进精准化管理,甘肃省检察院从案件质量保障、执法监督、队伍监管、督导调研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措施,注重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

  乔汉荣介绍说,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绩效考评体现质量为上的价值追求,该院先后出台了加强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管理的意见、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案件评查办法、加强侦捕诉相互衔接等制度措施;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绩效考评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省检察院出台了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九条规定、干警谈心谈话、检察人员异常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市级院检察长管理、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为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绩效考评的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省检察院编订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规程》、《检察业务实用手册》,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由上级院统一管理、拟不起诉报省检察院批准和向上级院请示刑事案件的范围、涉案款物处理由检察委员会集体决定并向上级院备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为切实强化对下级院的工作领导和执法监督,体现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检察院建立了定期督导调研制度,由省检察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每年4月和10月开展两次集中督导调研,实地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这些制度,形成了广覆盖、重衔接、多维度、严执行的绩效考评保障体系,夯实了精准化管理的制度基础。

  以人为本:维系甘肃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源泉

  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甘肃检察工作的发展,乔汉荣又有新的打算。

  “为更好地推动甘肃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在下个五年计划中,首先要做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大局意识。领导干部要有危机意识,这是我们发现不足、创新前进的前提条件。”在领导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针对广大检察干警,开展学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性质的职业培训,不断加强整体队伍建设,提高甘肃检察机关的业务水平。

  对于西部地区而言,本身恶劣的自然条件,加之不发达的经济条件,引进人才是个大问题。

  乔汉荣认为,要将检察机关的文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推进器。文化的土壤有了,这里就不再是“荒漠”,同时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人才就不是问题。最近两年内,甘肃省检察院机关一共来了29个硕士研究生,各个基层院也基本上都有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

  如今,甘肃很多基层检察院,都建有青年干部宿舍、小食堂,满足了吃和住的基本需要。同时,开设了图书资料室、健身房等文体设施。“工资水平虽然低些,但在这个地方工作生活精神上是愉快的。特别是有了互联网阅览室以后,在最贫困、最边远的地方也能与世界各地连接上,接收最新的资讯。”

  有了人,就有了“本”。钱不多的甘肃检察机关,推进检察工作的“本钱”却不少。正因为有了制度保障、有了注重实用的思路,有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甘肃检察工作的未来,乔汉荣满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