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的委托,组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涉税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集成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将用财政拨付资金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涉税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2. 招 标 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3. 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
4. 招标内容:涉税网络舆情监控系统软硬件、网络环境及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
(三)其他要求:
1. 具有在省级行政单位(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系统运维项目经验,并作为独立承包人完成,提供同类项目案例及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软件服务及设备供货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时 间: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工作时间内(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接受各供应商(投标人)报名,向符合资质要求的拟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 地 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6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登记备案,供应商(投标人)在报名时时应携带如下资料,(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 省级行政单位(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系统运维项目业绩(作为独立承包人完成,提供同类项目案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或软件服务及设备供货合同);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代理机构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招标方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负任何责任)。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
3.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 金 额:人民币2万元,递交方式:汇票、支票或现金。
2. 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栾洋 陈勇;
电话:024-23185380 23185058;
传真:024-23185469;
邮编:11001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梁鑫培 王帅
电 话:024-23384545
传 真:024-23384545/23388762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邮编:110005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http://www.ctaxccgp.com.cn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网:http://www.lng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