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分局级(所)网络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2-05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就“分局级(所)网络设备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LNGS-2011-035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分局级(所)网络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项目

    主要货物

    相关服务

    分局级(所)网络设备

    路由器:分局级路由器427台。

    交换机:分局级交换机427台。

    安装集成、网络迁移、备份网络建设、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现场培训等,设备原厂服务5年。

    四、中标原则

    (一)投标人所投路由器、交换机产品,必须是同一厂家的产品。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一家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设备原厂商或集成商均可投标。投标产品应为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产品。如集成商参与投标,则要求集成商必须具有原厂商授权书,且原厂商授权集成商不得多于1家;如原厂商参与投标,则同一品牌集成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集成商投标,则应具有设备及软件产品原厂商授权书;

    3、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4、投标产品(路由器、交换机)应具有至少一个2005年(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系列产品在同1个省一级范围广域网建设中的国内成功案例。

    5、投标产品(路由器、交换机)必须具有国内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6、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7、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1年 12_月2日至2011年_12_月_16_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只接受现场报名。只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质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只有递交资格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505会议室。

    

    采购人单位: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联 系 人: 栾洋 陈勇

    电    话: 024-23185380 23185058

    传    真:024-23185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