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旗倾力打造“阳光政府”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 郝晓明
 
  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准旗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按照审批公开、集中办理、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的模式,不断提升效能工作,加快“阳光政府”建设。

  一是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在加快政府电子政务骨干网、部门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建设的同时,改进公文处理方式,完善公文处理制度,形成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全旗63个旗直部门、9个苏木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实现部门无纸化办公和部门间的联网办公,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建立“电子政务审批服务中心”(固化大厅)。设立7个行政审批单位、89个行政审批事项。依托现有的政务办公平台和行政审批系统,采取“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结果通告”的办法,实现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流程固化、联网审批的功能。

  三是建立“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虚拟大厅)。采取固化与虚拟相结合的方式,将政府各职能部门局域网和行政电子审批系统与“电子政务审批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大厅设立至今,已办结行政审批事项67件,正在办理2件,实现规范统一的网上申报与审批;并将电子审批系统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互连接,实现更大范围的政务公开和互动。

  四是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围绕行政权力运行,以“电子政务中心”和“网上政务大厅”为载体,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处理、信息服务、情况专报。

  五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首先,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制度,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保障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其次,制定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准格尔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组织编制了《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信息目录》,开展规范、例行的政务公开工作。第三,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重要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并回答群众的提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建立对重大问题、特定问题的质询、调查制度和行政督察制度。第四,建立公众评议制度。结合实际研究设计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通过旗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监察等门户网站或其他形式与公众、社会形成互动,由群众对各部门实施权力阳光运行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