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开展。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徐委办[2009]4号)精神,现就在全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为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行政机关与行政权力相关的所有非涉密信息,都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公开。
  2.网上运行原则。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要求,所有行政权力实行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网上监察。
  3.统分结合原则。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前提下,分别自建或统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
  4.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依靠现有信息网络基础,建立信息规范标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信息共享,节约建设成本,统筹推进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5.便民惠民原则。公开各类行政权力,降低服务成本,方便公众办事、监督投诉,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效能。

  二、建设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建设目标
  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网上政务大厅”,实现网上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监察等四个方面的需求。力争到2010年底,使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实施主体和行政权力事项范围
  1.实施主体。经市法制部门审核确认的市级行政权力主体(含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
  2.行政权力事项范围。经市法制部门审核认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其他行政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
  市、县(市、区)分别集中建设和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形成市、县(市、区)两级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部门尚未自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原则上直接利用“网上政务大厅”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部门已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并验收通过的,行政权力事项利用部门自建系统运行,关键流程数据向“网上政:务大厅”实时传送;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涉及一个以上单位的,进人“网上政务大厅”联合办理。在“网上政务大厅”上实时显示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以及办理动态情况;公示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情况、办件数量、办结时间等绩效考核情况。
  (二)建设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各部门原有依照单项业务建立的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系统,要整合到部门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中,实行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流程管理、统一数据库管理。经法制部门审核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办理标准,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中全程固化。个别行政权力事项不能进行电子化运行的,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要专门设立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模块,实时反映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受理和办理过程中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同时,要加强部门网站建设,本部门行政权力流程、标准及过程须在网站上充分公开,方便公众咨询、查询和监督。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
  (三)建设全市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
  利用“网上政务大厅”平台,开发市、县(市、区)两级统一的网上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监察监控。市各有关部门的监察、法规(法制)等处(室)负责对本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监察监控。各县(市、区)监察、法制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监察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