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便民信息亭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2-09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市海陵区信息中心委托,就泰州市便民信息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THZC-201112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便民信息亭

 

三、项目内容:泰州市便民信息亭制造、安装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广告设计与施工、装饰装修、钢结构、生产销售信息亭、报刊亭、电话亭的其中一项或多项。

 

五、资格预审条件:    
    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下列材料各一份,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授权投标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要求见“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3)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注:对于须提供原件材料、资料、文件无法提供原件至资格预审现场的,可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的复印件的公证书原件。 

 

上述1-3条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才能成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心,    
    账户名称: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115020109000153034。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进账单、本票、汇票等,采购工程招投标中心不接受现金,支付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名称一致。采购人如确认保证金未到账将取消其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A、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B、无论任何理由,资格预审前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到帐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C、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十五(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无息)。D、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无息)。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本中心两日内退还保证金(无息)。   

 

 六、招投标时间安排:    
    1、公告开始时间:   2011-12-9 -8:30;公告结束时间:   2011-12-16 -11: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1-12-16   (14:30-15:30)。    
    3、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心(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海陵区政府对面)。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5、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事项:    
   泰州市海陵区信息中心联系人: 王 先生  电话:0523-86211319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濮小姐,  电话:0523-82081909

 

区采购工程招投标中心联系人: 鞠先生(采购工程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523-86242503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  邮政编码:225300   网址:http://www.tzh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