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机制 强化管理手段努力推动环保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郑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创新管理机制 强化管理手段努力推动环保工作科学发展
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三、建立健全督查机制
 
 
创新管理机制 强化管理手段努力推动环保工作科学发展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编者按:

“十一五”以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着力从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八大环保机制,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发展,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环境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环境管理创新,不仅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环保事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十一五”以来,特别是近两三年来,郑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着力从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入手,建立健全了“决策、联动、督查、引导、服务、体制、奖惩和考核”等八大环保机制,使环境保护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科学轨道。

一、建立健全综合决策机制

环境是经济和社会赖以依存的最重要基础,加强环境保护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保证。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增长,不能用当前的发展去损害未来的发展,更不能用局部的发展去损害全局的发展。为此,郑州市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努力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目标,以加快实现环境保护“三个转变”为中心,切实加大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分别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创模、节能减排和综合整治等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环保工作。二是树牢环保理念。在谋划和推进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把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同时部署,强化环保参与综合决策,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高度融合。三是注重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郑州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从宏观到微观、从长远到近期、从发展到限行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重新修订了《郑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把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环保中心工作纳入全面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并成立了郑州市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工程指挥部,努力在推进跨越式发展中落实环保工作。四是成立协调机构。2010年成立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负责协调全市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和事项等工作,同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提供环境方面的决策依据,将我市环保事业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

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只有充分发挥各个层面的主观能动性,环保工作才能形成合力。一是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能。在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对环保工作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和环保监督检查、调研咨询等活动,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落实。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强化与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纵向与辖区12个县(市、区)政府和5个区管委会建立联动机制,横向与发改、财政、城管、农业、水务等30多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部署环保工作,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联合把关。2010年,市环保局与市安监局签署了《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协议》,形成了长期、稳定、可靠的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全市环境形势分析会,强化对环境形势的分析和预警预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坚持公众参与。自2008年起实行了环境新闻发布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定期开展“环境大接访活动”,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广泛倾听群众的声音,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近3000名,基本覆盖了城市的每个社区和农村的每个自然村,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郑州市已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保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支持、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三、建立健全督查机制

督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郑州市积极创新督查方式,建立健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一是加强现场督促检查。针对污染减排、综合整治、生态水系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实行领导分包制,每周督查一次、每月综合分析、每季核查评比、半年总结通报,并编印污染物减排、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环保问题等工作简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致函各县(市、区)委和政府,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工作进度;郑州市环保局还专门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重点环保问题督查办公室,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督查情况;对于重大或难以解决的环保问题,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协助督查。二是发挥自动监控作用。不断加强环境自监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由以人工监管为主向自动监控转变,投资4800余万元,完成了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自动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辐射环境质量及放射性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应急监测与指挥、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控等九大系统的建设任务,建立起了“覆盖全市、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全国一流”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的准确、及时、有效的监管;实行向企业派驻环境监督员制度,对纳入市、县重点监控的排污企业派驻监管人员,确保责任到位。三是健全环保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督查力度,郑州市建立并实施了联席会议办公、相关部门协同作战、明察暗访、新闻曝光公示、政府和系统通报、排污企业黑名单和挂牌督办、奖励和惩处、信访处置、警示约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十项工作制度,使一大批环境难题得到及时解决,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建立健全政策引导机制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环境管理方式除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外,还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激发企业主动治污的积极性,激励其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式。近年来,郑州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手段转变。一是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为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激励企业主动治污和技术革新,推动低污染新兴行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2007年底,郑州市专门派人到江浙地区考察学习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运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并于2008年在新密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9年,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沙颍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尝试在沙颍河流域和索须河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全年收缴补偿资金3000余万元。在此基础上,2010年,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在全市范围全面展开,有力地促进了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自2011年起在全省率先开征扬尘排污费,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的经济调节作用,促进排污企业加强管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推行绿色信贷制度。郑州市建立了绿色信贷共享机制,对违法企业信息及时汇总,与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和违法排污企业的贷款,对环保产业重点支持,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推动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和加快转型步伐。

五、建立健全服务机制

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改善环境就是改善民生,环保服务就是环保工作的本质要求。郑州市在依法依规对环境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热情服务,由被动管理逐步向主动服务转变,牢固树立“宁可我们千难万难,不让群众一事为难”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推动环保部门形象新提升。一是创新服务举措。以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推出了联审联批、主动介入、超前服务、定期走访、简化程序、下放权限、限时办结、效能监察等多项措施,全心全意为企业搞好服务;在行政审批方面,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项目分别由法定的60日、30日和15日,分别缩短为10日、7日和5日;办事大厅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实现全天候、无缝隙服务;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企业和群众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请办事项,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二是拓宽服务领域。借助“网络问政”察民情解民忧,把每一条网民留言当做领导的批示来办理;开通官方“环保微博”,架起了环保部门与网民沟通的“桥梁”,由原来的信息单方面发布,变为信息互通,向市民开放话语空间。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审批,公开程序和结果,并在办事大厅安装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与市纪委效能室联网,主动接受公众和市纪委的监督,使权力行使暴露在阳光下,促进了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合理的体制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从目前总体情况看,城市环保体制相对健全,而农村环保体制较为落后,同时随着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城镇化和工业化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增加,加剧了农村环境的总体恶化,农村环保工作亟待加强。近年来,郑州市坚持城区与农村环保并重,逐步从重视城市环境向关注农村环境方面倾斜,不断加强农村环保体制建设,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监察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郑州市在所辖县(市)中的乡镇相继设立了38个环保中队,由县(市)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使监管阵地前移,真正做到了环境执法的“迅速、到位、有力、准确”。目前,郑州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县(市、区)、乡”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此外,不断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农村建成垃圾中转站400余座,74个建制镇全部配备了垃圾中转和运输设备,实现了“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并在全省率先建成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兴建了一大批农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七、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奖励可以激发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惩罚则可以有效避免错误行为的重复出现,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可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一是健全激励机制。郑州市坚持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相继出台了《污染物减排工作奖惩规定》、《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意见》、《郑州市生态创建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根据规定,自2006年以来,郑州市累计投入各类专项资金共8600余万元,用于支持综合整治、污染减排、清洁生产及农村环保等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各地主动治污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惩罚机制。在认真执行奖惩制度的基础上,2011年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生态水系截污工作奖惩措施》,对污染环境行为提出了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依照规定,对生态水系内河道排污口未治理到位的责任单位实施财政扣款,每个排污口扣款100万元;对生态水系区域内排查发现工业企业生产废水超标直接排入生态水系的,对辖区政府或管委会给予一例一次1000万元的财政扣款,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截至目前,共扣款1.86亿元,处罚力度创历年之最。三是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我市环保投资指数一直保持在2%以上,环保投资达上百亿元,保障了垃圾综合处理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一大批治污工程的建成投运,使城市污染防控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八、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考核评价是指挥棒、是风向标。干部能否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评机制。一是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郑州市把环保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到年初签订,每季度考核通报,年终全面考核总结,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区域限批等措施。二是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将环境指标纳入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体系,把环保工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评先创优活动中也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与全市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一样,同签订、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确保环保政策指导、行动到位,从而强有力地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建立污染减排约束机制。将污染减排作为考核政府实绩的硬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完善倒逼、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减排制度体系,加强减排预警预测,污染减排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2010年底,在郑州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情况下,COD、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升反降,分别较2005年削减25.28%和22.1%,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通过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强化环境管理手段,郑州市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7年被省政府评为完成环保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城考工作连续17年蝉联全省首位;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十佳和谐城市、“中国节能减排二十佳城市”、“2010中国城市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典范城市”等荣誉称号。郑州市环保局被授予“全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并于“十五”、“十一五”期间连续荣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 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