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网络平台机房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系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2-13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网络平台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XZB-2011-127-3

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经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决定对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网络平台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网络平台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信息网络平台机房设备、多媒体会议室设备、弱电系统、网络、监控、有线电视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

2.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2)、投标商具有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信息产业部网站查询http://gzly.miit.gov.cn:8080/datainfo/miit/miit_jczzqymd.jsp)。山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3)、投标商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4)、在泰安市具有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的分公司、办事处,应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外地企业须提供进泰备案证,不允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驻泰办事处方式参与投标)(5)、具有小型机销售案例(IBM/SUN/HP),提供合同原件备查。(6)、开标前必须提供标书中要求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原厂质保服务承诺书原件。(7)、以上资质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必须与投标公司名称一致,不允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同时提供原件在投标现场备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13 日至2011年 12 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时;节假日除外)前持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小型机销售案例合同等相关证件副本原件以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复印件,到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迎春路13号龙钰大酒店院内北四楼)报名,逾期不候。

招标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开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