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犯案”:史上最大盗播侵权案例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2-16

  视频网站因擅播电影被判罚的记录再一次被优酷刷新后,优酷再一次针对土豆网的《康熙来了》等独家版权的盗播,引发了最大规模的盗播纪录。

  台湾中天电视台和视频网站土豆网(NASDAQTUDO)近日宣布将针对优酷网近期猖獗官方盗版《康熙来了》等土豆网独家视频内容提起诉讼。这是继2010年网络视频反盗版之后,视频网站在集体上市后所进行的最大规模网络反盗版风暴。

  目前版权方,联合对优酷长期的盗版行为提起诉讼,提出上亿元的侵权赔偿,这也将是中国网络视频网站所面临的最高额度的侵权索赔。这一事件是由优酷网的单方面严重恶意侵权盗播所引起的。据统计,优酷所侵权的内容链接,每天为其带来高达百万量级的PV。据悉,优酷网还有更大规模的盗播未被揭开。

  经中天电视授权,土豆网获得了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等自2011121日起20121130止,期间内于台湾地区新制播的共1040集节目在中国内地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

  这些授权作品都属于顶级热门版权一类,优酷网无视版权方的合法权利,在多次接到侵权警告通知后,仍继续大肆公然进行侵权活动,绝大部分的侵权视频是由优酷网官方编辑直接上传,并制作了相应的剧集积极向网友进行推荐,反复通知而不进行处理,侵权恶意明显,公然破坏目前产业各方经过6年努力,来之不易的行业版权环境。而优酷网为了混淆视听,减轻舆论压力,抛出 “互相侵权”的错误导向,试图掩盖其单方面恶性侵权,拒不处理的本质。

  事实上,经过6年的博弈,目前各主要平台通行采用“通知-删除”规则:接到版权删除通知就删除。以及 “尊重付费授权”,版权形势公认大有改善,但优酷一意孤行的“主观盗播”行为完全是无耻的“害群之马”行为,康熙来了的独家版权是众所周知的行业大事。优酷在被多轮通知要求删除后,拒不执行,主观上恶意明显,只会是开历史倒车,带头砸掉6年来来之不易产业环境,对产业链是巨大损害。

  这已不是优酷第一次以“侵权者”的身份出现在公堂之上。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优酷网侵犯华谊兄弟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对方19万元,创下电影赔偿最高记录。20089月,优酷因盗播《无间道》被北京优朋普乐告上法庭;20093月,优酷又因郭德纲的《我要上春晚》等五部相声被广东千鹤影视告上法庭……

  纵观中国互联网上市企业,如优酷这般频繁出现在公堂之上的企业确实难寻其二。

  纵观优酷网近几年遭遇的“版权纠纷”,其屡次以身试法实在令人费解。2010年,优酷CEO古永锵曾在上市前表示,优酷网未来的模式是在不断加大正版版权的购买力度基础上,实施付费视频业务,而不是做单纯的分享视频网站。如今看来,优酷显然有违当时的“承诺”。

  众所周知,影视剧产品的版权费用过高已然成为视频网站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各家视频网站纷纷“出尽奇招”来摆脱版权费用过高给网站带来的制约。虽然优酷网也推出了自己的自制剧,以及与电影公司合拍电影短片等,但与其频繁爆出的“盗版”、“侵权”丑闻相比,前者效果微乎甚微,甚至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行业对新商业模式的积极探索,已然表明整个行业早已意识到问题的根本所在。即侵权成本和流量收益之间短期内虽能保持稳定的平衡关系,但长此以往,这必定只是权宜之计。相信优酷,也明白这个道理。然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显然优酷不是被别人所诱惑,而是被自己的劣习所征服。也正是这种“做贼”的劣习,在不断的瓦解这优酷苦心经营起来的信用体系。

  由此看来,商业模式创新对视频行业固然重要,而对优酷而言,当前更重要的是如何自检、自省,撇弃“侵权”劣习。正所谓,成功不是打败别人,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