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平台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2-19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1-BJ108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42300
 
采购数量及内容: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二期工程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资质要求:

    原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邮寄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又邮寄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16日至 2012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9: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10时0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1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标书款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账    号:1100 1029 2000 5300 860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张书玲、何宇

电  话:010-63942300

传  真:010-63978100

电子信箱:hczb01@163.com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及签署保密协议的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原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