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子政务发展体制机制问题研究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4-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推动下,湖北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一度取得了较快进展,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近几年来发展步伐放缓,逐渐落后于周边省份,发展中的各自为政、分散建设、投资浪费、信息孤岛等问题表现较为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电子政务的重要性和规律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权威统一的工作责任主体和完整的建设规划,多头管理强化了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模式的分歧,投入决策管理机制不适应等。这些突出问题既阻碍了当前电子政务应用效能的有效发挥,又将给以后规范和整合带来巨大困难、造成巨大浪费。

适应当前经济社会信息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加大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力度,加强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及早健全电子政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统一组织领导、集中事业运维、适度服务外包、多学科专家参与、政府部门依职能归位管理的电子政务常态化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和整体发挥电子政务作为管理领域先进生产力的作用,这是湖北“十二五”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

一、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是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关键

发展电子政务,技术不是关键问题,优良的制度设计和管理创新才是成功的法宝。(一)电子政务不是原有政务流程的电子化,而是对现有政务流程的信息化改造。电子政务是各级政府部门以信息网络为平台,综合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集成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重组优化工作流程,为社会提供“无缝对接”的管理和服务的活动。其核心内容是“政务”,“电子”只是技术手段。(二)建设电子政务的主要目的是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现实环境下,政府要全面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就必须克服传统行政方式的弊端,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建立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江西省目前正在实施政府决策支持综合服务系统,以经济形势分析服务和年度经济决策服务为核心,还包括法律法规文件文献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服务、重大改革方案议案决策服务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服务等功能,值得借鉴。(三)电子政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实践表明:“统筹管理”和“政务主导”是取得已有成绩的重要机制保障,凡是“政务主导”力强的阶段和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成效就相对显著;即使是部门自成体系的电子政务建设成效,也无一例外是行业“政务主导”机制的结果。技术问题虽然也需要统筹,但从电子政务本质要求看,它是从属性的、工具性的,而非发展龙头;从建设阶段看,它是基础性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建设规划起步阶段,作用在于按照国家标准,合理支撑本地应用部署及发展的要求。

从总体上看,我省电子政务目前正处在起步亟待加速阶段,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电子政务绩效整体提升的良好基础。下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应由过去局部推进的状态,进入到整体规划、网络整合、数据集中、应用交互时期。从有关调查看,“十二五”我省电子政务发展需求愈加迫切,资金投入极可能进入一轮旺盛期。如果不能及早统一发展目标、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那不仅会造成重复建设的巨大浪费,而且“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将无法实现,整合和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也将面临更高成本和更大困难。

二、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标准,分散建设难整合。目前,尽管国家对电子政务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和规范性文件,但总体上还只是框架和原则性的,缺乏总体规划,而且具体到国家各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各有侧重和解读。切合我省实际的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尚未出台,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不明确,具体实施过程中“打乱仗”。例如,在网络基础和应用系统建设中,大部分地区都是按行业建设,没有整个区域的建设规划。占投入比例绝对多数的应用系统都是局限于满足单一部门甚至单一具体业务的需要,投入动辄数千万乃至上亿元,各应用系统之间缺乏逻辑联系,不能在省本级实现相通和信息共享,不能形成以“块”为指向的决策支持和社会服务信息资源整合,难以有效发挥电子政务绩效。无论从辅助政府决策管理,还是服务社会公众,以及加强政务监督等方面,还没有体现出政府管理层面上的大统筹、大办公、大协同、大服务。

(二)缺乏统筹管理的权威主体,工作推进不协调。由于缺乏统筹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发展的权威主体,造成电子政务建设政出多门:各管一段,互不衔接;强调独立,争夺资源;重复建设,浪费较大;发展缓慢,绩效不高。据对43个省直部门情况调查,目前已有15个独立组建专网的部门,其网络建设资金投入总量至少已超过5亿元,每年为了维持网络运行和部门网络机房运转的维护费用总计评估不低于2000万元,目前这种状态仍然呈继续发展的趋势。与此相反,部分跨部门应用部署却陷入困境。企业信用系统由省直某单位牵头建设,开发工作几年前已经完成,但由于其它相关建设单位不能按系统要求准确、及时提供信息数据,协调推进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导致建管脱节,应用效果始终难以达到设计目标。正在进行开发建设的省宏观政策咨询与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同样由于缺乏权威协调机制,资源整合难度较大,数据标准难于统一,目前项目进度迟缓。市、县两级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差异也较大。电子政务体系框架被现有管理分工严重割裂,党委办、政府办、省电子政务办各管一块的格局有加剧趋势,机构设置重复,人力资源分散低效,难以形成有效统筹和协同。

(三)公共平台体系不完整,不适应工作需要。全省电子政务的公共平台体系建设起步早、进度慢。主要表现在:一是外网横向覆盖及纵向延伸不够。省级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尚未全部完成,80%的乡镇、街道还未联通政务外网。二是内网尚未规划建设,涉密性业务没有安全通道和公共平台。国办应急指挥平台的搭建必须同时依托内、外网设施才能实现。在内网缺失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部门和市县只能采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方式开展电子政务应用。

(四)建设投入机制不科学,投入大、绩效低。全省一些部门对本系统投入力度较大,统筹程度高,工作进展快;而作为全省电子政务工作,没有整体的投入保障安排,尤其是以顶层设计为主的、统建公用部分的投入少、进度慢、效果差。公共骨干设施建设,偏于强调财政分级负担,分级负责,一定程度上滞缓了工作进展,加剧了“纵强横弱”格局,给资源整合形成了更高门槛。我省依托新闻媒体相对独立运作的门户网站建设运维模式难以发挥政务绩效,原因是门户网站没有电子政务办公平台作为技术和管理支撑,门户前台功能和平台后台功能割裂。尽管每年在政府门户维护上的投入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但在全国网站绩效评估中,我省排名却基本上处于多年来低位次徘徊的状态。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我省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提供规范保障

(一)建立技术制度,夯实基础满足应用。电子政务技术制度包括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网络配置与接入、数据比对与交换等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信息资源建设、关联、共享、比对、交换等基础应用标准规范,业务协同流程管理、数据标准化与共享控制、监管节点数据采集等基本业务标准规范。“十二五”期间还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标准规范,逐步建立适应湖北电子政务发展的标准体系、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一是制订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规范,加强政府系统对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绩效考评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制订电子政务技术标准,重点完善通信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业务流程的操作规范、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信息安全的评估检测等技术标准。三是加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强化技术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应用和执行,规范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

(二)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目标量化绩效。电子政务管理制度应当在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办、国办系列政策文件框架的基础上,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发展需要,围绕提高建设水平、强化应用效果、提升服务质量等目标,制定出台系列补充文件和操作指引。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一个管总的纲领性文件和若干个配套文件。主文件要明确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建设内容、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内容,相关配套文件要厘定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分工协调、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及网络、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网上审批与协同业务、电子监察与绩效评价考核管理等方面内容。

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快建立权威统一的电子政务工作领导体制。政府系统是电子政务的主战场,应当在坚持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局基础上,加强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领导体制建设,建立权威和统一的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管理机制和“上下左右”相关协调机制。建立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建议将目前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由处级机构升格,与设在省经信委的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并吸纳充实必要相关系统力量和社会咨询专家力量,统一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外网、门户网站、应用规划和信息资源开发等)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搞好统一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推进资源整合和节约利用,重点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和跨地区、跨部门重点应用项目的建设,同时对部门应用系统的信息共享进行目标审核。省监察厅、省机要局、省保密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应当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协作管理单位,按照合理分工制定协同工作流程,分别负责做好对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监督考核、安全建设指导、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管理、建设资金预算管理、技术方案审查。省直其他部门应在省统一规划指导下开展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

全省各地比照上述模式,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保障运行维护资金,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形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电子政务建设组织体系。

(二)着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资源整合。要从一级政府的整体职能定位出发,加强“横向”资源整合力度,推行面向高效协同流程的跨部门、跨地区统建共用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模式。要对在建、已建的业务专用传输网进行整合,使其有序接入全省电子政务统一传输网络。各地方和部门必须依托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开展业务系统应用,不得重新铺设独立线路或组成单一业务传输骨干网络,已经建设的也需要逐步向公共平台迁移。要严格省财政预算内外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并完善项目申报审查审批、招标采购监理、测试评估验收工作,建立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项目文档集中备案制度。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必须先审核后立项、先评估后建设,避免出现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对公共性、基础性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实行全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用项目,实行统一组织领导下部门联合共建。同时,在建设管理模式上,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做法,把工作管理指导和建设运行服务适度分离,实行电子政务平台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集中管理服务。

(三)创新推行公共平台设施的集中服务模式。目前,省信息中心(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以及省直厅局有关设备和应用系统的免费托管业务,是一支富于经验、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化技术服务队伍,具备为全省电子政务提供优良服务的基础条件。建议比照国内多数省市做法,充分利用省信息中心现有硬件、软件和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充实必要职能或实行升格,由其统一具体承担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平台建设服务及运维管理服务,并为省直部门和市州电子政务建设提供网络联接、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加快我省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

(四)建立和完善全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制订考核指标,以电子政务应用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为评价主线,加强和规范绩效考评工作。全省电子政务考核的主要包括电子政务服务与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要重视电子政务系统实际应用效果,定期开展电子政务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政府网站、重点工程等绩效评估机制。加强电子政务服务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推进省、市、县和镇级电子监察系统的四级联网。

五、当前需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方向,落实主体,着力提高电子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服务政府决策与管理。建立政府决策支持系统,提供经济进度数据、经济年度数据,并将数据进行统计,为领导经济分析和决策提供服务。深化应急平台的应用范围,加强与省直部门应急平台和市州应急平台的整合力度,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通过应急指挥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实现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对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做出快速联动反应。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会议通知报名系统,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二是服务社会与公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省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过程在线处理的比例。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全过程的在线处理。建立规范的市县行政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连接模式。建立全省统一公众服务平台。

(二)加快搭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目前我省政务内网缺失,需要尽快遵照国家相关要求,加快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六大系统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实现顶层互联互通,开发协同办公型应用系统,满足各系统内部和之间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为涉密性业务提供安全通道和公共平台。我省政务外网规模目前尚不能完全满足各部门业务系统和政府社会管理服务的需要,要在已有基础上充分利用整合部门和基层资源,尽快扩大外网覆盖范围,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到2011年底前,首先要建立起全省政府系统安全、完整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并实行统一的运行维护管理。

(三)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一是搭建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坚持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建成开通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分散建设本部门信息公开平台,集中依托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公开信息。二是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依托省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逐步建立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实现部门内、部门间的信息纵向传递和横向交换。三是依托统一平台集中建设和完善已有的人口、法人和法律法规数据库,集中建设全省社会信用征信系统。

(四)稳步健全网络安全体系。依托省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整合建立统一的安全支撑平台和密钥管理平台,为各项政务应用集中提供安全防御、安全支撑、应用支撑、密钥管理等服务, 分级、分层、分域保障信息网络安全。要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结合起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信息安全责任。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的建设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根据网络的重要性和应用系统的涉密程度、安全风险等因素,划分安全域,确定安全保护等级,搞好风险评估,推动不同信息安全域的安全互联。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执行。